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9-019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 1,643,600,000 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982,300 股,故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 1,632,617,700 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28 日—3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8 日 15:00—2019 年 3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 道 233 号)。 3、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1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时金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 1,643,600,000 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982,300 股,故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632,617,70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为 921,338,7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056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433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为 917,765,2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838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6.214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573,5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217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4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为 4,814,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92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9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41,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5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573,5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217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9%。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2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21,106,32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8%; 反对 232,4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0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21,093,02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 反对 232,4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13,30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21,093,02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 反对 232,4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13,30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21,093,02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 反对 232,4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13,30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21,093,02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 反对 232,4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13,30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六)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1,029,32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4%; 反对 296,1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弃权 13,30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05,5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741%;反对 296,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1497%;弃权 13,3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2%。 3 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1,093,02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 反对 232,4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13,30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26,32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69%; 反对 232,4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01%;弃权 13,30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69,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71%;反对 232,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8267%;弃权 13,3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2%。 该议案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何时金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682,32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7%; 反对 2,643,1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9 %;弃权 13,30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8,5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296%;反对 2,643,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4.8942%;弃权 13,3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2%。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563,92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 反对 232,4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弃权 13,30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69,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71%;反对 232,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8267%;弃权 13,3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2%。 该议案关联股东何时金回避表决。 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1,093,02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 反对 232,4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13,30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69,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71%;反对 232,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8267%;弃权 13,3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周剑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 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