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审核意见2019-05-21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及审核相关事项并经全体监事充分全
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和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
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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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事项的审核意见)
监事: 厉国平
陆德根
任国良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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