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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3-12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0-01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
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
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债务重组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
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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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债务重组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执行相关
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变更。 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
变更内容如下:(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
币准则之外;(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
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时终止确认;(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2、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变更。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
修订后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
出让步”的前提条件,即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作
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修订后准则的适用范围;(2)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
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修订后准则不再要求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
而是合并作为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反映。相应地,修订后准则也不再要求债务人评
估所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3)修订后准则新增分组披露的要求,将对
债务重组的信息分解程度要求更高,以便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5
月 16 日分别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9 年修订的部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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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
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9 年修订的部分企业
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
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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