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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0-04-03  

						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
                               http://www.tclawfi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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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0H0311 号

致: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
店东磁”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横店东磁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横店东磁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
本法律意见书随横店东磁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横店东磁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横店东磁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横店东磁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
     1. 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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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审议《公司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何时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任海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 选举杨柳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选举吕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 选举刘保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 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1 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2.2 选举吴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
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14: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东阳市横
店镇华夏大道 233 号,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2 日—2020
年 4 月 2 日,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 日 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上述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
符合法律法规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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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为:
     1、截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横店东磁现有总股本
1,643,600,000 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横店东磁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回购股份 16,887,926 股,故横店东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626,712,074 股。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共计 34 人,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50,192,044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11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其授权代表
31 人,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2,335,824 股,占横店东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10%。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6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 925,017,621 股,占横店东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642%。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
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28 人,共计代表
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5,174,423 股,占横店东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76%。通
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横店东磁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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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
记名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且对其中第 6 项、第 8-12 项议题
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50,192,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50,192,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50,192,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50,192,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50,192,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0,137,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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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280,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463%;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公司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0,046,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7%;反对 14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19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东阳
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时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8,139,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公司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124,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835%;反对 4,071,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6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时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4,067,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5.3805%;反对 4,071,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9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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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何时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93,022 票,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并就中小投资
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236,802 票。
         10.2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49,799,102 票,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并就中小投资
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942,882 票。
         10.3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49,799,102 票,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并就中小投资
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942,882 票。
         10.4 选举任海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93,822 票,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并就中小投资
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237,602 票。
     11.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 选举杨柳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127,546 票,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并就中小投资
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271,326 票。
         11.2 选举吕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127,546 票,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并就中小投资
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271,326 票。
         11.3 选举刘保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127,546 票,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并就中小投资者对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271,326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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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1 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49,799,102 票,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并就中小投资
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942,882 票。
         12.2 选举吴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127,546 票,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并就中小投资
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271,326 票。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已获股东大会同意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
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横店东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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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 TCYJS2020H0311 号《关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2 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


签署:




                                                承办律师:周剑峰




                                                签署:



                                                承办律师:傅肖宁




                                                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