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现就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 (此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 说明签署页) 董事签名: 何时金: 徐文财: 胡天高: 任海亮: 吕 岩: 杨柳勇: 刘保钰: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