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关于投资年产1.48亿支高性能锂电池项目的独立意见2020-10-23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投资年产 1.48 亿支高性能锂电池项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投资年产 1.48 亿支高性能
锂电池项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年产 1.48 亿支高性能锂电池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能源”的战略和市场拓展的
需求,经培育公司一期锂电池产能已满产满销,并已成产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
司可以通过新增投资增加产能规模,并提升市场占有率,从而进一步促进降本增效,
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锂电池行业里的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在锂电池行
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2、该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年产 1.48 亿支高性能锂电池项目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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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投资年产 1.48 亿支高性
能锂电池项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吕 岩
杨柳勇
刘保钰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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