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投资江苏集萃安泰创明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投资江苏集萃安泰创明先 进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创明”)股权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投资安泰创明股权符合公司“做强磁性、发展能源”的战略部署。此次投资 有利于公司跟踪产业相关新材料的技术研发、发展趋势,适当避免产业迭代的风险。 同时,也可以分享新技术发展带来的财务投资收益。 2、公司在投资安泰创明后,可以积极争取产业化的优先介入,发挥产业协同效 益。 3、该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投资安泰创明股权。 独立董事:吕 岩 杨柳勇 刘保钰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