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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12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1-018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二一年三年十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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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
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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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修订的部分企
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
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
则,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
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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