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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5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拟新增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我们于会前收到
了公司提交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对公司 2021 年前
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
分析了其与各关联方增加关联交易金额的必要性。
    2、公司拟审议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
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
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及预计增加金额占其同类业务
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何时金、
徐文财、胡天高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1、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涉及
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因此,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
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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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公司关于新增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独立董事:吕   岩




                                                 杨柳勇




                                                 刘保钰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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