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关于高管短线交易的公告2022-05-12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2-03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接到公
司副总经理任晓明先生出具的《关于亲属误操作卖出本人账户所持公司股票导致
短线交易情况的说明》,获悉任晓明先生本人于2022年4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买入的20,000股公司股票,在2022年5月10日被其配偶误操作以集中竞价方式
卖出了4,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上
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任晓明先生证券账户本次交易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买卖方向    交易股数(股) 交易价格(元/股)   交易金额(元)

2022年4月14日   集中竞价     买入                20,000           13.34        266,845.36

2022年5月10日   集中竞价     卖出                 4,000           17.40         69,519.26

    上述交易产生的收益为:交易数量4,000股×(卖出价17.40元/股—买入价
13.34元/股)=16,240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任晓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00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任晓明先生及其配偶亦
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
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


                                             1
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任晓明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利益16,240元上交公司。
    2、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向任晓明先生及其配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经核实,任晓明先生声明事先并不知晓配偶通过其证券账户卖出公司股票的相关
情况,且交易前后未告知其公司经营情况或其他内幕消息。任晓明先生配偶卖出
其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行为是误操作,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
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任晓明先生表示将汲取本次事件教训,除自身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
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外,亦会及时将相关规定向直
系亲属灌输,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加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
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任晓明先生出具的《关于亲属误操作卖出本人账户所持公司股票导致短
线交易情况的说明》;
    2、任晓明先生证券账户交易对账单;
    3、公司收回违规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