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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2-047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调整为
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调整股份回购
价格上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以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
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2.5 亿元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及《公司回购股份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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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最高成交价为 13.93 元/股,最低
成交价 13.3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8,078,304.7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099,95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最高成交价为 13.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1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 149,142,550.9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

金额上限人民币 2.5 亿元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0 元/股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4,461,866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889%,按回

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 亿元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0 元/股测算,预计

剩余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1,128,53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8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对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

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

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本次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本次对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
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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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继续实施,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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