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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8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于会前收到
了公司提交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相关材料,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
审阅,并对公司 2022 年前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分
析了其与各关联方增加关联交易金额的必要性。
    2、公司拟审议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
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及预计增加的金额占其同类
业务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
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
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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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且涉
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因此,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
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2、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为基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公
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独立董事: 吕   岩


                                                  杨柳勇


                                                  刘保钰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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