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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9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行政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横店集团东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
计执业经验和能力,在 2022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派驻了专业能力较强、职业操守良好的审计团队,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天健具备继续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
    综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之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公
司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材料,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对公司历年
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分析了其与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
易的必要性。
    2、公司拟审议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
易价格以政府定价或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
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各类金额占
其同类业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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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
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应予以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事项通知了我们,我
们于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
解,亦对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分析了其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2、南华期货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批全面结算会员单位,是上海期货交
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全权会员单位,是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参与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单位。南华期货及其下
属子公司均配有较强的团队,在投资方面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历年经营业绩
位于行业前列。
    3、公司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购买南华期货
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理财产品,有利用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产回报率。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
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作为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在结
合当前经营状况、投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
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我们同意董事
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
有关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2、公司的日常运作能够按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治理结构、生产经营、
资金活动、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严格、全面、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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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
理性和有效性。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内部控制的有
效结论。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资产处置和减值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行质量和社会
形象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服务能力,审计
结果客观、公正,同时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续聘天健有利于保障
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2、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天健工作人员均能体现出诚信独立、客
观公正、处事严谨、专业胜任的工作作风和职业操守,这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各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2023 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
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因此,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
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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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交易定价原则为按政府定价或市场价格为基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购买理财产品能适当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已制订《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且公司能有效执行投资理财流程、
资金管理和风险管控。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其目前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
其业务发展,有利于促进项目的开展。同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
的控制范围内。该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上述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均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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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2、未发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任海亮、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均具
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
司董事任职资格;
    2、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吕岩、杨柳勇、贾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意将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是公司参照其他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
酬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职责的
意识和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议案在表决时,涉及薪酬调整的董事对该议案回避了
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独立董事的薪酬调整,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
合理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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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累计
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
存在与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25,651.35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等情形。上述担保已经过相应审议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
保事项,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 吕   岩


                                                  杨柳勇


                                                  刘保钰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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