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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旅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0-037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

及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计的因素,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

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

    2、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

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科技”或“乙方”)与黄石市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公司”或“甲方”)签订了《黄石市园博园提档

升级改造项目(黄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项目)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

“本合同”),合同金额约人民币30亿元。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732727432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黄石市经济开发区光谷联合科技城14栋

    法定代表人:潘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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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产(股)权交易服务、

融资与投资、资产租赁、信息咨询、代理等中介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上述交易对方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黄石市园博园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

   (二)合作项目内容:甲方依法依规委托乙方对现状园博园一期、二期(恐龙

园)统一规划建设,并依托乙方资源优势,完成合作项目(约1800亩)的建设。

   (三)项目投资金额

   黄石市园博园提档升级改造项目按照整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硬件部分总投资

规模约人民币30亿元(人民币叁拾亿元)。

   (四)项目运营

   合作项目建成后,由甲方委托乙方整体运营。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分为项目建设期和合作经营期。

   1、项目建设期

   合作项目建设周期为2.5年,预计2020年9月份开工建设,2023年3月完成合作项

目验收并交付运营。

   2、合作经营期

   合作经营期为自运营产生门票等相关收入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双方约定的30个完

整财务年度,合作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共同协商期满后后续的合作事宜。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主要包括文化创意设计费用、工程实施费用和游乐设备实施费用,款项

将按照合同约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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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违约责任

    1、在项目合作期内,甲、乙双方之间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一方

违约造成合作项目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且违约

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直接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按总投资额

的1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负责本项目建设、施工、运营期间的安全责任,如出现相关安全责任

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赔偿义务。

    3、乙方应对其分包及采购单位的行为负责,如因其分包或采购单位的行为对甲

方或本项目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提供的设备及软件系统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

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及时付款,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付清款

项。

    6、其他违约行为未导致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违约方应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

如由于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或延误合同履行的,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还应按

合作项目总投资额的1%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订的合同总金额约为30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4.22%。上述合同金额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批实现营收收入,各年度实现收入情

况暂无法确定,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本项目合作内容属于文旅科技的主营业务,文旅科技具备履行合同的能

力。

    (三)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董事会和律师关于本次合同签订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黄石公司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条件及相应的履约能

力,且具备较强的资信能力、资金实力,合作合同与双方业务发展需求相符,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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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强的履约可行性。

   2、文旅科技常年法律顾问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所律

师认为,文旅科技本次签署《合作合同》的交易对方黄石国资的基本情况真实,具

备签署《合作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合作合同》的签署及内容合法、真实、有

效。

   六、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

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计的因素,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

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黄石市园博园提档升级改造项目(黄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项目)合作合

同》。

   2、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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