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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旅游:关于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2020-08-0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No. 8, Chaoyangm en Beidaj i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对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XYZH/2020KMA3085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旅游”或“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收
到贵部《关于对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
第 448 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作为审计机构,
现就问询函中要求我们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的问题说明如下:


    问询函问题 4: 截至 2019 年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9 亿元,较年初增长 37%,计提
坏账损失 8,696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


    (1)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金额前五名的欠款方基本情况,说明是否
为你公司主要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大幅增长的原因,与你公司主业经营特点以及回款政策
是否相符,以及截至回函日的收回情况。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公司的回复意见


    回复(1):


    1.截止 2019 年,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金额前五名如下表:




                                                     1
                                                                                                                       单位:万元
                                                                                                              是否为
序                                                                                                                        是否存在
     债权单位             债务单位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主要客
号                                                                                                                        关联关系
                                                                                                              户

1    江南园林有限公司     邳州市旅游园林局                 6,218.86 1-4 年                         6,038.86     否         不存在


2    江南园林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林业局                 3,566.85 0-5 年,5 年以上               2,794.62     否         不存在


3    江南园林有限公司     乌兰浩特市园林管理处            14,124.06 1-2 年                         1,412.41     否         不存在

     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
4                         永州湘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23,018.50 1 年以内                       1,150.93     是         不存在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
5                         云南耀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146.70 4-5 年,5 年以上               1,146.70     否         不存在
     司母公司

                          合计                            48,074.97                               12,543.51




                                                            2
    2.主要欠款方基本信息:


    (1)邳州市旅游园林局,负责辖区园林绿化规划与设计、园林绿化建设与保护、园林
绿地管理与维护。


    (2)呼和浩特市林业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林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拟定呼和浩
特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乌兰浩特市园林管理处,负责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城市
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4)永州湘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系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三
级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48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
林闰,注册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 1511 工程地面指挥中心大楼 7 楼,经营范围:文化
旅游产业经营及管理;园林园艺产品展示;旅游地产开发;旅游商贸;旅游商品设计、开
发、销售;旅游服务;节庆服务;会议会务接待;渡假村开发经营;广告经营;会展、旅
游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5)云南耀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系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爱华,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东段甲一号,经营范
围: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服务。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或
执行人。


    回复(2):


    1.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16,990 万元,主要为文旅科技
应收账款余额 50,855 万元,占比为 43.47%;江南园林应收账款 41,420 万元,占比 35.40%。
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32,894 万元,主要为文旅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42,810 万元。应收账款
前五名欠款情况为:


                                                                               单位:万元

                                                                                截止回函
债权单位       债务单位     2019 年余额       2018 年余额     增加金额          日收回金
                                                                                额

深圳华侨城文   永州湘源文
化旅游科技集   化旅游有限         23,018.50            0.00        23,018.50     5,986.00
团有限公司     公司


                                          3
                                                                               截止回函
债权单位       债务单位     2019 年余额       2018 年余额     增加金额         日收回金
                                                                               额

江南园林有限   乌兰浩特市
                                  14,124.06       21,423.61        -7,299.55        0.00
公司           园林管理处
深圳华侨城文
               常德金柳置
化旅游科技集                      11,583.70            0.00        11,583.70        0.00
               业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江南园林有限   邳州市旅游
                                   6,218.86        6,874.24          -655.38        0.00
公司           园林局
深圳华侨城文   肇庆华侨城
化旅游科技集   小镇文旅开          5,599.68            0.00         5,599.68    1,999.88
团有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合计                   60,544.79       28,297.86        32,246.94    7,985.88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系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开展的“卡乐文化旅游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常德卡乐世界文化旅游科技体验园
项目”和“肇庆华侨城卡乐文化旅游科技产业小镇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
原因是文旅科技业务规模扩大,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认应收账款,受行业特点因素影响,
项目结算到收取结算款存在时间差。


    2.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回款政策:


    (1)经营特点:文旅科技由原有总体策划设计和游乐设备生产及销售的业务范围增加
了工程建设施工和整体工程协调组织等综合服务。


    (2)回款政策:在合同订立之初,首先一般向客户收取合同总金额的 10%-30%款项;
在项目进行中依照合同约定,分阶段或按月逐步收取合同总金额的 65-85%款项;项目验收
结算后,收取合同总金额(或者结算金额)的 95%款项;项目质保期结束后(一般为验收
后 1-2 年)再收取 5%结算金额的质保金。


    鉴于行业特殊性,近两年公司订签的合同收款条款基本还是按以上方式,但实际回款
进度较合同约定有所延迟。


    综上所述,截止 2019 年末,文旅科技已预收款项逐步冲抵应收进度款后,新增进度款
由于行业特点存在收款时间差造成应收账款大幅增加。


    3.截至回函日的收回情况:截止回函日,收回前五名应收账款金额为 7,985.88 万元。



                                          4
    二、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


    1.获取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和变动明细表;


    2.评价公司与应收账款管理、关联方识别、客户管理和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
制制度;


    3. 分析比较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变动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及工程施工企业会计
核算的有关规定,判断应收账款增长是否符合公司经营和实际情况;


    4.结合营业收入审计,取得经客户或第三方监理单位确认的项目形象进度表,并向客
户进行函证。


    5.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结合公司的关联方清单检查关联方识别准确性;


    6.检查对公司收入影响较大的主要客户,判断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贡献情况,是
否具有可持续性;


    7.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收款制度和期后回款情况,分析是否与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
原因相匹配。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云南旅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金额前五名的欠款方中,除永州湘源文化旅
游有限公司外其余四名欠款方不属于公司主要客户;云南旅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金额
前五名的欠款方与云南旅游不属于关联方关系;云南旅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已预收
款项逐步冲抵应收进度款后,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新增进度款由于行业特点存在收款时间
差造成;截止回函日,收回前五名应收账款金额为 7,985.88 万元。


    四、核查意见用途


    本核查意见仅供云南旅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回复问询函有关问题之
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〇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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