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李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阅李坚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 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龙超、王军、杨向红 2021年7月6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