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水 电: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 2018-11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概述
(一)2014 年 6 月 25 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拟承接风力、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承接
上海通川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川”)投资
开发的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 49.5MW 项目和木垒光伏
电站一期 20MW 项目,采用 BT 方式进行建设,风电项目投融
资 40,000 万元,光伏项目投融资 20,000 万元,投融资总额
60,000 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进入回购期,回购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承接上述两个项目的工程施工任务,公司全资
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
负责项目的投融资。
上海通川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通川”)持有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疆华荣”)和新疆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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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新疆华瑞”)100%股权。新疆华荣拥有昌吉木垒老
君庙风电场一期 49.5MW 项目的开发权,项目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建成投产,进入回购期,经双方协商延长回购期半
年,2017 年 6 月 30 日回购期满;新疆华瑞拥有木垒光伏电
站一期 20MW 项目的开发权,项目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建成
投产,进入回购期,2017 年 6 月 30 日回购期满。
回购期满后,上海通川向公司发函:决定不回购昌吉木
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 49.5MW 项目和木垒光伏电站一期 20MW
项目,并转让拥有新疆华荣和新疆华瑞 100%股权的华润通川
100%股权。
根据《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
4.95 万千瓦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回购合同(BT 合同)》(以
下简称“《华荣 BT 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和《新疆华瑞
新能源有限公司木垒光伏电站一期 20MWp 项目投资建设与转
让回购合同(BT 合同)》(以下简称“《华瑞 BT 合同》”)及其
《补充合同》,上海通川以上述两个项目公司的 100%股权及
项目所有资产进行抵押。双方约定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进入
回购期,若上海通川回购期满无法完全回购,公司有权处置
相应抵押物,超出部分所有权益由公司享有,上海通川若有
意转让项目资产,则必须由公司作为受让方。
鉴于上述两个项目已发电,上海通川不回购,且两个项
目未来效益较好,为了扩大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增
加清洁能源发电收入,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通过
收购华润通川 100%股权获得上述两个项目资产。股权收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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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后,华润通川为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拥有两个项目
资产的新疆华荣和新疆华瑞成为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孙公司。
(二)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审议通
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目标公司及项目公司概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通川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北门大街 168 号 2 幢 106
室 3 号。
法定代表人:谢顺明。
注册资本:10,00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76272234。
成立日期:2003 年 3 月 3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园林绿化工程,五金机械设备制
造、维修等。
谢顺明持有上海通川 19.98%股权、谢舜笠持有上海通川
80.02%股权。
上海通川与公司及新疆粤水电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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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新疆粤水电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目标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 247 号得源峰大
厦 1 栋 1 层商铺 5。
法定代表人:谢舜笠。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1 日。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风
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销售:光伏设备。
华润通川由上海通川投资设立,上海通川持有其 100%
股权。
(三)项目公司概况
1.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南路北桥(木垒县商务和
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谢舜笠。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风力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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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新疆华荣由上海通川投资设立,上海通川持有其 100%
股权。2017 年 1 月 4 日,华润通川从其母公司上海通川取得
新疆华荣 100%股权。
2.新疆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南路北桥(木垒县商务和
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谢舜笠。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光伏电站
投资等。
新疆华瑞由上海通川投资设立,上海通川持有其 100%
股权。2017 年 1 月 4 日,华润通川从其母公司上海通川取得
新疆华瑞 100%股权。
三、收购情况
(一)被收购方的法律尽职调查、审计及资产评估
新疆粤水电聘请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进行
了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了《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拟收购上海通川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2018〕盈乌
(调)字 689 号)和《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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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川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100%股权之法律意见书》(〔2018〕盈乌(意)字 678
号)。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疆粤水电履行的股权收
购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新疆
粤水电就本次股权收购尚未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本次收购
股权的实施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新疆粤水电拟收购上海
通川持有的华润通川 100%股权项目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新疆粤水电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华润通川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8〕4093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华润通川经审计账面资产总计 46.71 元,经审
计账面所有者权益-1,310.90 元。
新疆粤水电聘请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华润
通川 100%股权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新疆粤水电能源
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
〔2018〕第 301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采用资产基
础法评估,华润通川评估的资产账面值 46.71 元,评估值
-30,252.98 元,评估减值 30,299.69 元;负债账面值为
1,357.61 元,评估值为 1,357.61 元,无增减;所有者权益账
面值为-1,310.90 元,评估值为-31,610.59 元,评估减值
30,299.69 元。
(二)收购作价
经与上海通川充分协商并经双方一致同意,新疆粤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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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 1 元的价格收购上海通川持有的华润通川 100%股权。股
权收购完成后,华润通川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华荣和新疆华瑞
成为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孙公司。
四、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由新疆粤水电通过收购华润通川 100%股权获得上
述两个项目资产,有利于扩大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
增加清洁能源发电收入,对公司及新疆粤水电 2018 年度及
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
956.83MW,其中水力发电 213MW,风力发电 337.5MW,光伏
发电 406.33MW。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
公司收购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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