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水 电: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 2019-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98号文《关
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广
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
委托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采用非公开发行
方式发行股票85,987,27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9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6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238.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223.64万元,
于2011年8月1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267号
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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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相关开户银行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拓展轨道交通工程市场,扩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业务
规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13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未实施完毕的投资项目“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
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水电轨道交通”)。2014年4月22
日,公司及粤水电轨道交通与申万宏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广 东 水 电二 局 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1 38670188000040719
份有限公司 杨箕支行
广 东 水 电二 局 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
2 020900195010405
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
广 东 水 电二 局 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
3 715957760288
份有限公司 新塘支行
广 水 安 江水 电 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4 3602073029200323014
发有限公司 天平架支行
粤 水 电 轨道 交 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
5 740662288233
建设有限公司 新塘支行
注: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迁址更名为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
2. 公 司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增 城 新 塘 支 行 原 账 号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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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114651708094001,因系统升级导致账号变更为 715957760288,
实际账户未变。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
完毕,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
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
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办理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粤水电轨道交通开户行)
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利息
金额,已于注销时转入公司及子公司的基本账户。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及相关
开户银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由于王书华诉河南中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司、南阳
宛达昕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河南省
淅川县人民法院受理。根据王书华的财产保全申请,该法院
冻结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的募
集资金专户已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 万元。公司暂不能办理该
账户的注销手续。该账户部分资金的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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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及
时申请解除对该账户资金的冻结,并于专户资金解除冻结后
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四、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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