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9-033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承诺业绩实现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议 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瑞翔科技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 区集睿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远光资本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现金 5,600 万元收购长沙瑞翔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长沙远光瑞翔科技有限公司) 70%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 资收购股权的公告》。 (二)昊美科技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6,047.1196 万元的价格收购昊美科 技 67%的股权,并以现金 1,530 万元认购昊美科技新增人民币 450 万元出资额。 上述股权收购和增资后,公司持有昊美科技 70.7103%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一)瑞翔科技 1、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协议,瑞翔科技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三个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 期)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人民币 960 万元、1,150 万元和 1,390 万元。 如瑞翔科技在业绩承诺期限内当年的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 承诺方购买的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依次按照 2015 年度 30%、2016 年度 30%、2017 年度 40%的比例于每一年度分别进行解锁;如瑞翔科技在业绩承诺期 限内当年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不得解锁当年度对应比例的股票; 未能解锁的剩余部分股票须于瑞翔科技自 2015 年起累计实现净利润达到人民 币 3,500 万元后一周内方可解锁。 如瑞翔科技截至 2017 年末,“业绩承诺期三年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人民币 3300 万元”,承诺方应按当年(2017 年)股权调整比例对公司进行补偿;如果“业 绩承诺期三年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人民币 3300 万元”,承诺方免按当年(2017 年)股权调整比例进行补偿。 2、业绩实现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瑞翔科技 2015 年度、2016 年 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051.80 万元、1,204.39 万元,实 现承诺业绩。根据协议,承诺方所持股权转让款购买的公司股份已按照 2015 年 度 30%、2016 年度 30%的比例分别进行了解锁。2017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1,123.20 万元,比承诺业绩 1390 万元少 266.8 万元,剩余 40%的限 售股份未能解锁;2015 年至 2017 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为 3379.39 万元,大 于 3300 万元,因此 2017 年无需进行业绩补偿。2018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614.75 万元,2015 年至 2018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 净利润 3,994.14 万元,根据“未能解锁的剩余部分股票须于瑞翔科技自 2015 年 起累计实现净利润达到人民币 3,500 万元后一周内方可解锁”,承诺方所持限售 股份已达到解锁条件。 (二)昊美科技 1、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王建军、齐志刚、赵向新承诺杭州昊美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人民币 1150 万元、1350 万元、1600 万元,若杭州昊美经营业务在 2017 年、2018 年、 2019 年的业绩承诺期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达到或高于承诺的净利润,则承诺方购 买的远光软件股票依次按照 2017 年度 30%、2018 年度 30%、2019 年度 40%的比 例于每一年度分别进行解锁;若杭州昊美的业绩承诺期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 承诺的净利润时,承诺方需要先进行业绩补偿,补偿后方可解锁对应比例股票, 如未能以现金补偿,远光软件有权要求其以补偿年度拥有标的公司股权按补偿当 年净资产作价补偿;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如期末减值额高于已补偿金额,则承诺 方需补偿期末减值额与已补偿金额的差额,补偿完毕后方可解锁最后年度的对应 比例股票。 马三光、邵燕、李红祥、杨玉山、徐飞鹏、刘润标、梁志君、封仕勇、杭州 飞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杭州昊美 2017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净利 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人民币 1150 万元、 1350 万元,若杭州昊美经营业务在 2017 年、2018 年的业绩承诺期当年实现的净 利润达到或高于承诺的净利润,则承诺承诺方购买的远光软件股票依次按照 2017 年度 50%、2018 年度 50%的比例于每一年度分别进行解锁;若杭州昊美的业 绩承诺期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时,承诺方需要先进行业绩补 偿,补偿后方可解锁对应比例股票,如未能以现金补偿,远光软件有权要求其以 补偿年度拥有标的公司股权按补偿当年净资产作价补偿;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如 期末减值额高于已补偿金额,则承诺人需补偿期末减值额与已补偿金额的差额, 补偿完毕后方可解锁最后年度的对应比例股票。 根 据 业 绩 承 诺 及 补 偿 安 排 相 关 协 议 , 2017 年 若 “90%< ≤100%”,乙方可暂不进行补偿,将该净利润 差额顺延至下一期;下一期的业绩优先用于弥补上期差额后再行计算当期实际净 利润;若下一期的实际净利润仍未达标,乙方须按以下计算方法向甲方进行补偿: 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 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甲方支付给乙方资金 总额-已补偿现金金额。 2、业绩实现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昊美科技 2017 年度实现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78.19 万元,比承诺业绩 1150 万元少 71.81 万元, 且 90%< ≤100%,因此暂无需进行业绩补偿,承诺方 持有股权转让款购买的公司股票未能解锁。昊美科技 2018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26.34 万元,弥补上期差额 71.81 万元后,还比承诺业绩 1,350 万元多 104.53 万元。 三、业绩实现后股票解锁情况 (一)瑞翔科技 因瑞翔科技 2015 年至 2018 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已达 3500 万元,公司将对承 诺方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售股份进行解锁,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解锁数量(股) 1 徐勇 83,219 2 李文斌 48,062 3 袁志武 89,855 4 杨海生 36,833 5 吕勇 28,153 6 盛晓兴 13,055 7 吴卫 46,824 8 刘刚 41,207 9 范晓霞 68,485 10 黄苏 48,721 11 合计 504,414 (二)昊美科技 昊美科技 2018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26.34 万元,弥补 上期差额 71.81 万元后,还比承诺业绩 1,350 万元多 104.53 万元。公司将按照 协议约定比例对王建军等人所持限售股份对应 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数量进行 解锁,具体如下: 2018 年权益分 序 承诺锁定股 解锁比 姓名 派后持股数量 解锁数量(股) 号 份(股) 例 (股) 1 王建军 160,700 224,980 134,988 60% 2 齐志刚 157,000 219,800 131,880 60% 3 赵向新 85,600 119,840 71,904 60% 4 马三光 148,500 207,900 207,900 100% 5 邵燕 99,400 139,160 139,160 100% 6 李红祥 68,800 96,320 96,320 100% 7 杨玉山 37,200 52,080 52,080 100% 8 徐飞鹏 33,500 46,900 46,900 100% 9 刘润标 34,782 48,695 48,695 100% 10 梁志君 27,300 38,220 38,220 100% 11 封仕勇 9,000 12,600 12,600 100% 杭州飞涅投资 12 管理合伙企业 347,340 486,276 486,276 100% (有限合伙) 合计 1,209,122 1,692,771 1,466,923 --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