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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光软件: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
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的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
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
认真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监管要
求》的规定,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
存在与《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
保,2021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综合考虑回报投资者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研发投入
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能严格
按照有关制度执行。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
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阅并与公司
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
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
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拟签署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
则公允,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已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制定《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
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
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电财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江昊先生、王新
勇先生、黄笑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樊勇、亓峰、梁华权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