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 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同意公司提名赵劲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樊勇、亓峰、梁华权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