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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光软件: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2-035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前景、资产状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 元(含税)、送红股 2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相关说明
    公 司 在 披 露 权 益 分 派 预 案 之 日 ( 2022 年 4 月 22 日 ) 的 总 股 本 为
1,322,983,334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在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
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22,983,33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322,983,334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1,587,580,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份于 2022 年 7 月 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
送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741                        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            00*****749                                 陈利浩

      3            08*****32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            00*****751                                 黄建元

      5            00*****673                                 黄笑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7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送红股数
      股份性质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04,500,454          7.90     20,900,090       125,400,544        7.90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04,500,454          7.90     20,900,090       125,400,544        7.9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18,482,880         92.10    243,696,576    1,462,179,456        92.10


三、总股本             1,322,983,334     100.00       264,596,666    1,587,580,000    100.00

       注:以上表格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 1,587,580,00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1924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调整
   事项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 3 号远光软件园
咨询联系人:邓飞、周海霞
咨询电话:0756-6298628
传真电话:0756-3399666


十、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