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 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远光软件及能源互联网公司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 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远光 软件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独立董事:樊勇、亓峰、梁华权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