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
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华凯集团股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配置,进一步推进公
司整体战略布局,加快公司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华凯集团 26.32%的股权。
2. 关于退出并清算产业基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退出并清算产业基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产业基金
所涉合伙协议等的规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产业基金未
实际开展投资活动,本次退出并清算产业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
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
司优化资产配置,符合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因此,我们同意退出并清算产业基金。
独立董事:樊勇、亓峰、梁华权
2022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