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08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
况;同意公司提名赵合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资质条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
够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聘请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樊勇、亓峰、梁华权
2023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