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峰氨纶: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9-10-3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68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从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孙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329,447,083.28                5,938,456,793.43                           6.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107,894,901.75                3,801,235,811.57                           8.07%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80,093,943.00                    2.02%        3,280,374,575.99                  -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917,864.60                     8.34%          357,077,524.19                  -0.4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9,614,969.20                     8.76%          349,526,941.87                  -2.3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438,473.18                    32.69%          626,293,241.25                 37.1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0%                    0.21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0%                    0.21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6%                   -0.05%                  9.01%                   -1.0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4,143.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616,054.3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06,721.5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52,894.32

合计                                                                           7,550,582.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1,51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华峰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66%        497,360,000
司

尤小平           境内自然人             8.76%        146,872,000       110,154,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2.46%         41,315,7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陈林真           境内自然人             1.19%         19,990,100

杜小敏           境内自然人             0.99%         16,624,000

中国证券金融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5%         16,013,109
份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农业
银行-中欧中证
                 其他                   0.82%         13,728,600
金融资产管理计
划

嘉实基金-农业
银行-嘉实中证
                 其他                   0.82%         13,728,600
金融资产管理计
划

工银瑞信基金-
农业银行-工银
                 其他                   0.82%         13,727,100
瑞信中证金融资
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
业银行-易方达
                 其他                   0.82%         13,667,578
中证金融资产管
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4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种类       数量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497,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7,36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1,315,700 人民币普通股     41,315,700

尤小平                                                                36,718,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718,000

陈林真                                                                19,990,100 人民币普通股     19,990,100

杜小敏                                                                16,62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624,0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6,013,109 人民币普通股     16,013,109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
                                                                      13,728,6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28,6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
                                                                      13,728,6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28,6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
                                                                      13,727,1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27,100
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
                                                                      13,667,578 人民币普通股     13,667,578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华峰集团、尤小平、陈林真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表项目          期末余额(或本 年初余额(或上期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期金额)        金额)

应收票据                  445,238,830.75   752,080,966.98      -40.80% 票据收到减少

应收账款                  746,975,431.64   443,193,333.24       68.54% 赊销增加

预付款项                   26,448,450.09    18,307,896.98       44.46% 预付货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                  2,049,110.84     4,984,399.45      -58.89% 收到出口退税款

其他流动资产               93,835,574.17    36,701,069.55      155.68% 子公司已交增值税增加

在建工程                  918,233,305.17   573,173,621.96       60.20% 子公司工程投入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170,406.47   117,946,980.04      -50.68% 子公司工程预付款减少

短期借款                  690,000,000.00   406,000,000.00       69.95% 母公司短期借款增加

应付票据                  438,774,540.40   138,515,008.58      216.77% 部分供应商付款方式由应收票据
                                                                       背书转为自办承兑

预收款项                    2,982,798.52    23,041,275.05      -87.05% 预收货款减少

应交税费                   20,785,289.45     9,404,708.94      121.01% 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长期借款                                   400,000,000.00     -100.00% 母公司长期借款减少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859,246.35     4,464,038.97      456.88%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差异产生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财务费用                   24,190,523.07    45,122,710.44      -46.39% 贷款利息支出减少,存款利息收入
                                                                       增加

利息费用                   23,935,919.40    36,201,040.35      -33.88% 贷款利息支出减少

利息收入                   15,304,072.93     4,372,419.93      250.01% 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其他收益                    8,771,579.37     2,852,200.00      207.54% 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投资收益(损失以“-”     35,995,114.25    24,065,516.46       49.57%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35,995,114.25    24,065,516.46       49.57% 民商银行投资收益增加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0,422,495.40   -14,320,075.42       42.6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4,749,870.77     -100.00% 去年同期子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减


                                                                                                                 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号填列)                                                               值损失转回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407,173.33          161,590.10      151.98% 机器设备及车辆报废收益增加
“-”号填列)

营业外收入                     2,000,597.65         292,429.44      584.13% 母公司政府补助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114,434.01        -2,209,568.11     -94.8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
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目前尚在等
待证监会正式批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 2019 年 09 月 30 日                              http://www.cninfo.com.cn
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结果公告                    2019 年 09 月 11 日                   http://www.cninfo.com.cn

子公司投资建设的 100000t/a 差别化氨纶
                                              2019 年 09 月 11 日                   http://www.cninfo.com.cn
项目一期已进入调试阶段。

会计政策变更                                  2019 年 08 月 27 日                   http://www.cninfo.com.cn

与南京帝斯曼东方化工有限公司解除
                                              2019 年 08 月 07 日                   http://www.cninfo.com.cn
《环己酮供应协议》

出资在韩国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                  2019 年 06 月 29 日                   http://www.cninfo.com.cn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2019 年 03 月 26 日                   http://www.cninfo.com.cn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2019 年 03 月 13 日                   http://www.cninfo.com.cn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本公司/
                                           本人将及时
                                           向上市公司
                                           提供与本次
                                           交易有关的
                                           信息,并保证
                                           本公司/本人
                                           所提供的上
                                           述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且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二、本公司/
                                           本人保证所
                                           提供的信息
                                           和资料均为
                     华峰氨纶公            真实、准确、
                     司及其董监            完整的原始
                     高、华峰集团          书面资料或
                     及其董监高、          副本资料,资 2019 年 06 月 至本次交易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其他                                           履行中
                     华峰新材及            料副本或复     26 日      完成
                     其董监高、尤          印件与原始
                     小平、尤金            资料或原件
                     焕、尤小华            一致;所有文
                                           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
                                           的,该等文件
                                           的签署人业
                                           经合法授权
                                           并有效签署
                                           该文件,不存
                                           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
                                           遗漏;三、若
                                           因本公司/本
                                           人提供的信
                                           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
                                           遗漏,给上市
                                           公司或投资


                                                                                            8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
                      本人将依法
                      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赔偿
                      责任;四、如
                      本次交易因
                      涉嫌所提供
                      或者披露的
                      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
                      之前,将暂停
                      转让其在该
                      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
                      份。

                      一、本公司/
                      本人合法拥
                      有标的公司
                      股权,依法享
                      有占有、使
                      用、收益及处
                      分的权利。本
                      公司/本人拥
                      有的标的公
华峰集团、尤
                      司股权权属     2019 年 04 月 至本次交易
金焕、尤小     其他                                             履行中
                      清晰,不存在 09 日          完成
华、尤小平
                      任何权属争
                      议或纠纷,也
                      不会因此发
                      生诉讼、仲裁
                      或导致其他
                      方面的重大
                      风险。二、本
                      公司/本人已
                      履行了标的


                                                                         9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章程规
定的出资义
务,不存在出
资不实、抽逃
出资等违反
本公司/本人
作为股东所
应当承担的
义务及责任
的行为,不存
在影响标的
公司存续的
情况;本公司
/本人作为标
的公司的股
东,在股东主
体资格方面
不存在任何
瑕疵或异议
的情形。三、
本公司/本人
拥有的标的
公司股权不
存在任何质
押、担保或第
三方权益或
限制情形,包
括但不限于
委托持股、信
托持股、收益
权安排、期权
安排及其他
代持情形,不
存在法院或
其他有权机
关冻结、查
封、拍卖本公
司/本人持有
的标的公司
股权的情形,
亦不存在禁
止转让、限制
转让或者被
采取强制保



                                                10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全措施的情
                      形。本公司/
                      本人如违反
                      上述承诺,将
                      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因
                      此给上市公
                      司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本公司/
                      本人通过本
                      次交易所获
                      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自该
                      等股份上市
                      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以任
                      何方式进行
                      转让,包括但
                      不限于通过
                      证券市场公
                      开转让或通
                      过协议方式
                      转让,也不委
华峰集团、尤          托他人管理
                                      2019 年 06 月 承诺规定日
金焕、尤小     其他   上述股份;                                 履行中
                                      26 日        期
华、尤小平            二、本次交易
                      完成后 6 个月
                      内如上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
                      者交易完成
                      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本
                      公司/本人就
                      本次交易中
                      取得的股份
                      锁定期自动
                      延长至少 6 个


                                                                          1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月;三、本次
交易前,本公
司/本人所持
有上市公司
的股份,自上
市公司本次
交易发行的
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
以任何方式
转让(包括但
不限于通过
证券市场公
开转让、大宗
交易、协议方
式转让),也
不由上市公
司回购该等
股份;四、在
上述股份锁
定期内,由于
上市公司送
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而增
加的股份,该
等股份的锁
定期与上述
股份相同;
五、如本公司
/本人作出的
上述关于上
市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的
承诺与现行
有效的法律
法规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
见不相符,本
公司/本人同
意根据现行
有效的法律
法规及证券



                                                12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监管机构的
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锁
定期届满之
后,将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六、如本次交
易因涉嫌所
提供或者披
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
明确以前,本
公司/本人将
不转让在上
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
七、股份锁定
期届满后,本
公司/本人在
减持所持有
的上市公司
股份时,需按
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



                                                13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执
                      行;八、因本
                      次交易获得
                      的上市公司
                      新增股份优
                      先用于履行
                      业绩补偿承
                      诺,不通过质
                      押股份等方
                      式逃废补偿
                      义务;如未来
                      质押上述股
                      份时,将书面
                      告知质权人
                      根据业绩补
                      偿协议上述
                      股份具有潜
                      在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情
                      况,并在质押
                      协议中就相
                      关股份用于
                      支付业绩补
                      偿事项等与
                      质权人作出
                      明确约定。

                      一、保证上市
                      公司人员独
                      立 1、保证上
                      市公司的总
                      经理、副总经
华峰集团、尤          理、财务总
                                     2019 年 04 月
小平、尤金     其他   监、董事会秘                   长期有效   履行中
                                     09 日
焕、尤小华            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均专
                      职在上市公
                      司任职并领
                      取薪酬,不在
                      本公司及本


                                                                         14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
事业单位或
关联企事业
单位担任经
营性职务和/
或领取薪酬。
2、保证上市
公司的劳动、
人事及工资
管理与本公
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
事业单位或
关联企事业
单位之间独
立。3、向上
市公司推荐
董事、监事、
经理等高级
管理人员人
选均通过合
法程序进行,
不干预上市
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
行使职权作
出人事任免
决定。二、保
证上市公司
资产独立完
整 1、保证上
市公司具有
独立完整的
资产。2、保
证上市公司
不存在资金、
资产被本公
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
事业单位或
关联企事业



                                                15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单位占用的
情形。3、保
证上市公司
的住所独立
于本公司/本
人及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事业
单位或关联
企事业单位。
三、保证上市
公司财务独
立 1、保证上
市公司建立
独立的财务
部门和独立
的财务核算
体系。2、保
证上市公司
具有规范、独
立的财务会
计制度。3、
保证上市公
司独立在银
行开户,不与
本公司/本人
及本公司/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事业单
位或关联企
事业单位共
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
公司的财务
人员不在本
公司及本公
司/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事
业单位或关
联企事业单
位兼职。5、
保证上市公
司依法独立
纳税。6、保


                                                1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上市公司
能够独立作
出财务决策,
本公司/本人
及本公司/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事业单
位或关联企
事业单位不
干预上市公
司的资金使
用。四、保证
上市公司机
构独立 1、保
证上市公司
建立、健全股
份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拥
有独立、完整
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
公司的股东
大会、董事
会、独立董
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
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职
权。五、保证
上市公司业
务独立 1、保
证上市公司
拥有独立开
展经营活动
的资产、人
员、资质和能
力,具有面向
市场独立自
主持续经营
的能力。2、
保证本公司/
本人及本公
司/本人控制


                                                1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其他企事
业单位或关
联企事业单
位除通过行
使股东权利
外,不对上市
公司的业务
活动进行干
预。3、保证
采取有效措
施,避免本公
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
事业单位或
关联企事业
单位与上市
公司产生同
业竞争。4、
保证尽量减
少并规范本
公司/本人及
本公司/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事业单位
或关联企事
业单位与上
市公司之间
的关联交易;
对于与上市
公司经营活
动相关的无
法避免的关
联交易,本公
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
事业单位或
关联企事业
单位与将严
格遵循有关
关联交易的
法律法规和
上市公司内



                                                18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部规章制度
                        中关于关联
                        交易的相关
                        要求。如违反
                        上述承诺,并
                        因此给上市
                        公司造成经
                        济损失,本公
                        司/本人将向
                        上市公司进
                        行赔偿。

                        一、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
                        公司作为华
                        峰氨纶控股
                        股东期间,将
                        尽量避免或
                        减少本公司
                        及本公司所
                        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华峰
                        氨纶及其子
                        公司之间发
                        生关联交易。
                        二、本公司作
                        为华峰氨纶
           关于同业竞   控股股东期
华峰集团   争、关联交易 间,本公司不
           方面的承诺   利用控股股
                        东地位及影
                        响谋求华峰
                        氨纶及其子
                        公司在业务
                        合作等方面
                        给予优于市
                        场独立第三
                        方的权利,不
                        利用控股股
                        东地位及影
                        响谋求与华
                        峰氨纶及其
                        子公司达成
                        交易的优先
                        权利。三、本


                                                                        19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作为华
峰氨纶控股
股东期间,对
于无法避免
的或者有合
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
将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交
易、价格公允
的原则,与华
峰氨纶及其
子公司依法
签订协议,并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华峰
氨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履行
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
程序和回避
表决制度,及
时进行信息
披露,确保关
联交易合法
合规;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
业不会要求
华峰氨纶及
其子公司与
其进行显失
公平的关联



                                                20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交易,不会通
过关联交易
进行利益输
送或者损害
华峰氨纶及
其无关联关
系股东的合
法权益。四、
本公司将严
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华
峰氨纶股份
有限公司章
程》等规定行
使股东权利,
在华峰氨纶
股东大会对
涉及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
业的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
表决时,依法
履行回避表
决的义务。
五、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
和华峰氨纶
及其子公司
就相互间关
联事务及交
易所作出的
任何约定及
安排,均不妨
碍对方为其
自身利益、在



                                                2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市场同等条
                      件下与任何
                      第三方进行
                      业务往来或
                      交易。六、本
                      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杜
                      绝违规占用
                      上市公司资
                      金、资产的行
                      为。七、本公
                      司如违反上
                      述承诺,将承
                      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因此
                      给上市公司
                      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一、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
                      人作为华峰
                      氨纶实际控
                      制人期间,本
                      人将尽量避
                      免或减少本
                      人及本人所
                      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华峰
         关于同业竞   氨纶及其子
尤小平   争、关联交易 公司之间发
         方面的承诺   生关联交易。
                      二、本人作为
                      华峰氨纶实
                      际控制人期
                      间,本人不利
                      用控股地位
                      及影响谋求
                      华峰氨纶及
                      其子公司在
                      业务合作等
                      方面给予优


                                                                      22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于市场独立
第三方的权
利,不利用控
股地位及影
响谋求与华
峰氨纶及其
子公司达成
交易的优先
权利。三、本
人作为华峰
氨纶实际控
制人期间,对
于无法避免
的或者有合
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
易,本人及本
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
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交
易、价格公允
的原则,与华
峰氨纶及其
子公司依法
签订协议,并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华峰
氨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履行
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
程序和回避
表决制度,及
时进行信息
披露,确保关



                                                23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联交易合法
合规;本人所
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会要
求华峰氨纶
及其子公司
与其进行显
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不会
通过关联交
易进行利益
输送或者损
害华峰氨纶
及其无关联
关系股东的
合法权益。
四、本人将促
使华峰集团
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
华峰氨纶股
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
行使股东权
利,在华峰氨
纶股东大会
对涉及本人
及本人所控
制的其他企
业的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
表决时,依法
履行回避表
决的义务;本
人作为华峰
氨纶的股东,
亦将严格按



                                                24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照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履
                              行回避表决
                              的义务。五、
                              本人及本人
                              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和华
                              峰氨纶及其
                              子公司就相
                              互间关联事
                              务及交易所
                              作出的任何
                              约定及安排,
                              均不妨碍对
                              方为其自身
                              利益、在市场
                              同等条件下
                              与任何第三
                              方进行业务
                              往来或交易。
                              六、本人及本
                              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
                              杜绝违规占
                              用上市公司
                              资金、资产的
                              行为。七、本
                              人如违反上
                              述承诺,将承
                              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因此
                              给上市公司
                              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一、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
                              人作为华峰
               关于同业竞
尤金焕、尤小                  氨纶股东期
               争、关联交易
华                            间,将尽量避
               方面的承诺
                              免或减少本
                              人及本人所
                              控制的其他


                                                                              25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企业与华峰
氨纶及其子
公司之间发
生关联交易。
二、本人作为
华峰氨纶股
东期间,对于
无法避免的
或者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
本人及本人
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遵
循平等、自
愿、公平交
易、价格公允
的原则,与华
峰氨纶及其
子公司依法
签订协议,并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华峰
氨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履行
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
程序和回避
表决制度,及
时进行信息
披露,确保关
联交易合法
合规;本人所
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会要
求华峰氨纶



                                                2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及其子公司
与其进行显
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不会
通过关联交
易进行利益
输送或者损
害华峰氨纶
及其无关联
关系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三、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华峰
氨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在
华峰氨纶股
东大会对涉
及本人及本
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的
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表决
时,依法履行
回避表决的
义务。四、本
人及本人所
控制的其他
企业和华峰
氨纶及其子
公司就相互
间关联事务
及交易所作
出的任何约
定及安排,均



                                                2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不妨碍对方
                            为其自身利
                            益、在市场同
                            等条件下与
                            任何第三方
                            进行业务往
                            来或交易。
                            五、本人如违
                            反上述承诺,
                            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因此给上市
                            公司或投资
                            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一、截至本承
                            诺函出具之
                            日,本公司/
                            本人未投资
                            于任何与上
                            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或标
                            的公司经营
                            相同或类似
                            业务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
                            经营实体;本
                            公司/本人及
华峰集团、尤 关于同业竞
                            本公司/本人
小平、尤金   争、关联交易
                            控制的其他
焕、尤小华   方面的承诺
                            企业未经营
                            也未为他人
                            经营与上市
                            公司及其子
                            公司或标的
                            公司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
                            与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
                            或标的公司
                            不构成同业
                            竞争。二、本
                            次交易完成


                                                                            28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后,作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股东期间,
本公司/本人
将不以任何
形式从事与
上市公司(含
标的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
在内的上市
公司现有及
将来的子公
司,下同)目
前或将来从
事的业务构
成竞争的业
务。三、本次
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本人
作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股东期间,如
本公司/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拟从事
与上市公司
相竞争的业
务,本公司/
本人将行使
否决权,以确
保与上市公
司不进行直
接或间接的
同业竞争。如
有在上市公
司经营范围
内相关业务
的商业机会,
本公司/本人
将优先让与
或介绍给上
市公司。四、



                                                29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本次交易完
成后,本公司
/本人作为上
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
制人/股东期
间,如上市公
司因变更经
营范围导致
与本公司/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所从
事的业务构
成竞争,本公
司/本人确保
本公司/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采取以
下措施消除
同业竞争:停
止经营与上
市公司相竞
争的业务;将
相竞争的业
务转移给上
市公司;将相
竞争的业务
转让给无关
联的第三方。
五、本公司/
本人不会利
用对上市公
司的控制关
系或影响力,
将与上市公
司业务经营
相关的保密
信息提供给
第三方,协助
第三方从事
与上市公司
相竞争的业
务。本公司/
本人如违反



                                                30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上述承诺,将
                  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因
                  此给上市公
                  司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本公司最
                  近 36 个月内
                  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或其
                  他主管机关
                  做出的重大
                  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
                  外);未受到
                  刑事处罚;除
                  液化空气(辽
                  阳)投资有限
                  公司以本公
                  司的子公司
                  辽宁华峰化
                  工有限公司
华峰氨纶   其他
                  为被申请人
                  提起仲裁和
                  辽宁华峰化
                  工有限公司
                  以液化空气
                  (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液
                  化空气(辽
                  阳)投资有限
                  公司为被申
                  请人提起仲
                  裁外,未涉及
                  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二、
                  本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


                                                                  3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
责,诚信状况
良好,不存在
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
中国证监会
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
到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
等重大失信
行为。三、本
公司未因涉
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
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
查。四、本公
司及本公司
的关联方不
存在利用本
次交易的内
幕信息买卖
相关证券,或
者泄露内幕
信息,或者利
用内幕信息
建议他人买
卖相关证券
等内幕交易
行为,未因内
幕交易行为
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
或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
五、本公司不
存在其他损
害投资者合
法权益或社



                                                32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会公共利益
                    的重大违法
                    行为。本公司
                    如违反上述
                    承诺,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
                    责任;因此给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
                    法承担赔偿
                    责任。

                    一、本公司/
                    本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
                    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
                    罚或其他主
                    管机关做出
                    的重大行政
                    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
                    未受到刑事
                    处罚,未涉及
                    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
华峰集团及          民事诉讼或
其董监高、尤 其他   者仲裁。二、
小平                本公司/本人
                    最近 12 个月
                    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诚信
                    状况良好,不
                    存在未按期
                    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
                    诺、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
                    处分等重大
                    失信行为。


                                                                    33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本公司/
本人未因涉
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
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
查。四、本公
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的
关联方不存
在利用本次
交易的内幕
信息买卖相
关证券,或者
泄露内幕信
息,或者利用
内幕信息建
议他人买卖
相关证券等
内幕交易行
为,未因内幕
交易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
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
五、本公司/
本人不存在
其他损害投
资者合法权
益或社会公
共利益的重
大违法行为。
本公司/本人
如违反上述
承诺,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
责任;因此给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
法承担赔偿
责任。



                                                34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最近五
                      年,本人/本公
                      司未受到重
                      大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未
                      受到刑事处
                      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
                      仲裁。二、最
                      近五年,本人
                      /本公司的诚
                      信状况良好,
                      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
                      承诺、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
华峰集团、尤
                      行政监管措
小平、尤金     其他
                      施或受到证
焕、尤小华
                      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
                      形。三、本人
                      /本公司未因
                      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
                      规正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
                      调查。四、本
                      人/本公司及
                      本人/本公司
                      的关联方不
                      存在利用本
                      次交易的内
                      幕信息买卖
                      相关证券,或
                      者泄露内幕
                      信息,或者利
                      用内幕信息


                                                                      35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建议他人买
                                             卖相关证券
                                             等内幕交易
                                             行为,未因内
                                             幕交易行为
                                             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
                                             或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
                                             五、本人/本公
                                             司不存在其
                                             他损害投资
                                             者合法权益
                                             或社会公共
                                             利益的重大
                                             违法行为。
                                             六、本人/本公
                                             司不存在《关
                                             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
                                             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
                                             告[2012]33
                                             号)第十三条
                                             规定的不得
                                             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的重
                                             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本人
                                             /本公司如违
                                             反上述承诺,
                                             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因此给上市
                                             公司或投资
                                             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华峰集团有    华峰集团有
                                                             2003 年 11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限公司;尤小   限公司出具                      长期有效   履行中
                                                             30 日
                               平;尤小华     了《避免同业


                                                                                                 3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竞争的承诺
                                          函》,持有发
                                          行人 5%以上
                                          股份的自然
                                          人股东尤小
                                          平先生和尤
                                          小华先生分
                                          别出具了《关
                                          于不从事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承诺
                                          避免与公司
                                          发生同业竞
                                          争。

股权激励承诺

                                          一、就与华峰
                                          氨纶避免同
                                          业竞争,承诺:
                                          截至本承诺
                                          函签署之日,
                                          本公司未直
                                          接或间接从
                                          事与华峰氨
                                          纶构成竞争
                                          的任何业务;
                                          自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起,
                                          本公司及下
                             上海华峰超   属子公司将
                                                          2011 年 01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纤材料股份   不直接或间                      长期有效   履行中
                                                          31 日
                             有限公司     接从事氨纶
                                          产品的生产
                                          和销售。 二、
                                          就与华峰氨
                                          纶减少关联
                                          交易,承诺:
                                          本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将
                                          不与华峰氨
                                          纶及其子公
                                          司之间发生
                                          购销商品、提
                                          供劳务等经
                                          常性的关联


                                                                                              3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交易,尽量避
                                免发生偶发
                                性关联交易;
                                确属必要的
                                关联交易,须
                                遵循公平、公
                                正的原则,严
                                格执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
                                序,保证交易
                                价格公允,不
                                损害双方利
                                益。

                                本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将
                                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人造
                                革合成革(包
                                括超细纤维
                                聚氨酯合成
                                革)的生产和
                                销售。本公司
                                及下属子公
                                司将不与华
                                峰超纤及其
                                子公司之间
                   浙江华峰氨   发生购销商
                                               2010 年 12 月
                   纶股份有限   品、提供劳务                   长期有效   履行中
                                               16 日
                   公司         等经常性的
                                关联交易,尽
                                量避免发生
                                偶发性关联
                                交易;确属必
                                要的关联交
                                易,须遵循公
                                平、公正的原
                                则,严格执行
                                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保证
                                交易公允,不
                                损害各方利
                                益。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38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
2019 年 07 月 0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e/stock?orgId=9900000404&stockCode=
                                                                        002064#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
2019 年 06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e/stock?orgId=9900000404&stockCode=
                                                                        002064#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
2019 年 04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e/stock?orgId=9900000404&stockCode=
                                                                        002064#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
2019 年 01 月 0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e/stock?orgId=9900000404&stockCode=
                                                                        002064#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