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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氨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22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20-03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氨纶”或“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020年5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独立赵敏女士、朱勤女士通讯
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第
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原董事尤小平先生、林建一先生、潘基础先生因工作
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
务。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补选尤飞
宇先生、尤飞锋先生、叶其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刊
登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
    鉴于此,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组成人员进行补选,具体如下:
    1、补选尤飞宇先生、尤飞锋先生、叶其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决
策委员会委员;
    2、补选尤飞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3、补选尤飞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各专业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