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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化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15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同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
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
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认为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

相关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见


     公司编制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
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关于<华峰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并
同意将《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

立意见


     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有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我们认为,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
措施及承诺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内容,并同

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能够实
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在保证正
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
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上述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授
权内容在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相关授权安排有利于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
施,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高明、朱勤、赵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