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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化学: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
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
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5.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 《关于追认 2020 年度部分同一控制下单一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所涉业
绩承诺 2020 年度实现情况的议案》;
    1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3.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4. 《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
       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
   (三)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2021 年 10 月 22 号,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职责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经营运作规范,决策程序
合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兢
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有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会计报表及财务资
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正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

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决策程序合规,交易价格遵循公
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行为。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
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没有变更投向和
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利润分配实施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
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

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做好了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

幕交易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公司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学习,勤勉尽责,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监督公司
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提升

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