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峰化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2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0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 329,024,676 股,发行价格为 8.51 元/股。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799,999,992.76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6,707,547.08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3,292,445.68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全
  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82 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建设。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 68,671.69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前述金额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551 号《华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3 月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31 日自有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年产 30 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   436,000.00   277,329.24      68,671.69     68,671.69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依照《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在募集资金
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置
换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符合有关募
集资金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
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
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华峰化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出具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