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次数 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东大会
数 议 次数
董事会 8 8 7 1 0 否 1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1 2021 年 1 月 26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日 四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4 月 22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日 五次会议 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
见;
3.《关于追认 2020 年度部分同
一控制下单一关联方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并出
具独立意见;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
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6.《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的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3 2021 年 5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对《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
15 日 六次会议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独
立意见;
9.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独立意见。
4 2021 年 6 月 1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日 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5 2021 年 8 月 28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非公
日 会议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3.《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5.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 2021 年 12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1.《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
28 日 会议 联交易及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
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在上述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
知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
选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
见及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892841232@qq.com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工作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
持,我将继续本着独立和勤勉的精神,不断自我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
司治理水平提高,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述职人:赵敏
2022 年 4 月 29 日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次数 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东大会
数 议 次数
董事会 8 5 5 0 0 否 1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1 2021 年 6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11 日 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8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非公开
28 日 会议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2.《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3.《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5.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2021 年 12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8.《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28 日 会议 交易及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
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期
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
选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
见及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sht319@126.com
2021 年,是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首年,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管理层在工作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我将继续本着独立和勤勉的精
神,不断自我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切实维护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宋海涛
2022 年 4 月 29 日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次数 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东大会
数 议 次数
董事会 8 5 5 0 0 否 1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1 2021 年 6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 1.《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各专
11 日 次会议 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8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非
28 日 次会议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3 2021 年 12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1.《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
月 28 日 次会议 关联交易及调整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
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
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
选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
见及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gaowd3@163.com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工作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
持,我将继续本着独立和勤勉的精神,不断自我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
司治理水平提高,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高卫东
2022 年 4 月 29 日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次数 席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东大会
数 议 次数
董事会 8 3 3 0 0 否 1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1 2021 年 1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26 日 四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4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22 日 五次会议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
见;
3.《关于追认 2020 年度部分同
一控制下单一关联方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并出
具独立意见;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
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6.《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3. 2021 年 5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对《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
15 日 六次会议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2.对《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并
出具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独
立意见;
9.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
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
选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
见及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jgm@jiangnan.edu.cn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已满,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我履职期间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祝愿公司未来持续保持健康稳定高质量的发展,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
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述职人:蒋高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次数 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东大会
数 议 次数
董事会 8 3 2 1 0 否 1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1 2021 年 1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26 日 四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4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22 日 五次会议 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
见;
3.《关于追认 2020 年度部分同
一控制下单一关联方日常关联交
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
立意见;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
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的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3. 2021 年 5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对《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
15 日 六次会议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2.对《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并
出具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独
立意见;
9.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
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
选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
见及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zhuqin9871@163.com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已满,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新的一年,希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树立自律、规
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最后,感谢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我履职期间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述职人:朱勤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