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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化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次数   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东大会
                   数                                      议             次数

董事会      8      8        7         1         0          否             1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1          2021 年 1 月 26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日              四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4 月 22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日              五次会议                 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
                                                    见;
                                                    3.《关于追认 2020 年度部分同
                                                    一控制下单一关联方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并出
                                                    具独立意见;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
                                        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6.《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的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3   2021 年 5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对《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
    15 日          六次会议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独
                                         立意见;
                                         9.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独立意见。
4   2021 年 6 月 1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日             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5   2021 年 8 月 28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非公
    日             会议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3.《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5.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          2021 年 12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1.《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
           28 日           会议                  联交易及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
    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在上述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
    知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
    选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
    见及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892841232@qq.com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工作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
持,我将继续本着独立和勤勉的精神,不断自我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
司治理水平提高,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述职人:赵敏
                                                       2022 年 4 月 29 日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次数    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东大会
                       数                                     议               次数
董事会         8       5        5           0        0        否               1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1             2021 年 6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11 日            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8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非公开
              28 日            会议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2.《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3.《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5.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2021 年 12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8.《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28 日           会议                   交易及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
    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期
    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
    选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
    见及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sht319@126.com
    2021 年,是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首年,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管理层在工作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我将继续本着独立和勤勉的精
神,不断自我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切实维护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宋海涛
                                                      2022 年 4 月 29 日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次数    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东大会
                    数                                     议              次数
董事会 8            5         5            0        0      否                     1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1             2021 年 6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      1.《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各专
               11 日              次会议                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8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非
               28 日              次会议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3          2021 年 12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1.《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
            月 28 日      次会议             关联交易及调整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
                                             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
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
选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
见及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gaowd3@163.com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工作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
持,我将继续本着独立和勤勉的精神,不断自我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
司治理水平提高,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高卫东
                                                    2022 年 4 月 29 日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次数    席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东大会
                    数                                      议             次数

董事会      8       3        3         0         0          否             1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1        2021 年 1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26 日              四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4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22 日              五次会议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
                                                     见;
                                                     3.《关于追认 2020 年度部分同
                                                     一控制下单一关联方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并出
                                                     具独立意见;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
                                         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6.《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3.   2021 年 5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对《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
     15 日          六次会议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2.对《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并
                                         出具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独
                                             立意见;
                                             9.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
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
选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
见及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jgm@jiangnan.edu.cn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已满,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我履职期间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祝愿公司未来持续保持健康稳定高质量的发展,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
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述职人:蒋高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次数   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东大会
                  数                                       议             次数
董事会 8          3        2           1        0          否             1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1        2021 年 1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26 日            四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4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22 日            五次会议                  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
                                                    见;
                                                    3.《关于追认 2020 年度部分同
                                                    一控制下单一关联方日常关联交
                                                    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
                                                    立意见;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
                                         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的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3.   2021 年 5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1.对《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
     15 日          六次会议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2.对《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并
                                         出具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独
                                         立意见;
                                         9.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
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要求公司提供资料,进行
事前确认,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
选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事前确认意
见及独立意见。
    3.注重自我学习与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zhuqin9871@163.com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已满,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新的一年,希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树立自律、规
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最后,感谢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我履职期间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述职人:朱勤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