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华峰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华峰化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50号文号核准,公司向12名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9,024,676股,本次定向发行股份 329,024,676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 续并于2022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8,260,869 1,346,799,995.19 2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338,425 104,999,996.75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978,848 152,999,996.48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034,077 178,999,995.27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667,173 209,917,642.23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803,760 142,999,997.60 7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1,750,881 99,999,997.31 8 麦格里银行有限公司 11,750,881 99,999,997.31 9 UBS AG 15,605,170 132,799,996.7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3,581,949 30,482,385.99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11 23,501,762 199,999,994.62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12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1,750,881 99,999,997.3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62,543,897股。有关情况 详见2022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 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329,024,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 于可上市流通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329,024,676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6.6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共计12位,证券账户户数为113户,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股 序 所持限售股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份数量占上市公 号 (股) 份数量(股) 司总股本的比例 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8,260,869 158,260,869 3.1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2 12,338,425 12,338,425 0.25% 公司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978,848 17,978,848 0.3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034,077 21,034,077 0.42%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667,173 24,667,173 0.50%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803,760 16,803,760 0.34%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 7 11,750,881 11,750,881 0.24% 份有限公司 8 麦格里银行有限公司 11,750,881 11,750,881 0.24% 9 UBS AG 15,605,170 15,605,170 0.3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 10 份 有 限 公 司 传 统 -普 通 3,581,949 3,581,949 0.07% 保险产品 中 国 人 寿 资 管 -中 国 银 11 行-国寿资产 -PIPE2020 23,501,762 23,501,762 0.47%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 12 11,750,881 11,750,881 0.24% 有限公司 合计 329,024,676 329,024,676 6.63%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2,960,937,222 59.67% -329,024,676 2,631,912,546 53.04% 的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2,001,606,675 40.33% 329,024,676 2,330,631,351 46.96% 的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4,962,543,897 100.00% 0 4,962,543,897 100.00%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以及对解除限售股份的 后续安排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该 等 股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份 上 市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上 日 期 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单 2022 年 3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 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本单 月 29 日。 有限公司 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 该 承 诺 麦格里银行有限公司 限售期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 目 前 正 UBS AG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常 履 行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中,承诺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方 无 违 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 反 该 承 品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诺 的 情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 况。 寿资产-PIPE2020 保险资产 管理产品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 限公司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投行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所作之承诺; 3、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 飞 葛绍政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