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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化学: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2023-04-28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
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
董事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
联方开展的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高卫东、赵敏、宋海涛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