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3-025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华峰化学 股票代码 00206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华峰氨纶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亿伦 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办公地址 1788 号 电话 0577-65150000\0577-65178053 电子信箱 li.yilun@huafeng.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622,069,342.55 13,837,551,454.76 -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58,639,050.11 2,394,611,251.88 -43.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307,330,596.92 2,339,382,676.22 -44.12%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77,941,519.81 1,523,958,319.56 -22.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50 -4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50 -46.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0% 11.09% -5.3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7,505,301,819.81 32,754,768,551.67 14.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770,115,206.16 23,147,001,673.40 2.6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5,442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10% 2,237,942,524.00 0 尤小平 境内自然人 8.03% 398,522,485.00 0 尤小华 境内自然人 6.58% 326,774,912.00 0 尤金焕 境内自然人 6.52% 323,763,106.00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 2.89% 143,422,565.00 0 公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信托有限公司-外 贸信托-高毅晓峰 其他 0.72% 35,499,891.00 0 鸿远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0.69% 34,400,383.00 0 伙)-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其他 0.58% 28,950,100.00 0 -高毅利伟精选唯 实基金 中国人寿资管-中 国银行-国寿资产 其他 0.47% 23,501,762.00 0 -PIPE2020 保险 资产管理产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睿远均衡价 其他 0.46% 23,000,000.00 0 值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氨纶投资建设的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300000 吨/年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部分建设完成, 其中 100000 吨/年已投产试运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