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20-08-28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武钢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持有的武汉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耐材”)100%股权及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马钢集团”)持有的瑞泰马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马钢”)
40%股权,并拟向武钢集团和马钢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交易
合称“本次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交
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披露前持
续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明确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不得利用本次交
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2、公司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
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聘请了独
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服务机构,并与所聘请的
服务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并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
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
卖公司股票。
综上,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的保
密制度,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
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
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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