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4-11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定于 2023 年 5 月 5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
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
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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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
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预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关于公司 2023 年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
7.00 √
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
8.00 √
担保的议案
9.00 关于 2022 年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12.00 应选人数(3)人
议案
12.01 独立董事余兴喜 √
12.02 独立董事郑志刚 √
12.03 独立董事李勇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6)人
13.00
的议案
13.01 非独立董事马振珠 √
13.02 非独立董事侯涤洋 √
13.03 非独立董事宋作宝 √
13.04 非独立董事孙祥云 √
13.05 非独立董事陈海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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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 非独立董事邹琼慧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应选人数(2)人
14.00
监事的议案
14.01 非职工代表监事冯俊 √
14.02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登林 √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瑞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瑞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
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刊登
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部分条款的公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2-069 ), 以 及 公 司 于 本 公 告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瑞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
提案 12 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12、13、14 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3 名独立董事、6 名非独立董
事、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均为等额选举。股东需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每一提案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
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方式、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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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6:00)。
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 2 层董事会办公
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
部出具的 2023 年 4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
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57987958 传真:010—57987805
电子邮箱:zhxb@bjruitai.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邮编:100024
(七)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八)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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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362066、瑞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14,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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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预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关于公司 2023 年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
7.00 √
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
8.00 √
担保的议案
9.00 关于 2022 年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11.00 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2.01 独立董事余兴喜 √
12.02 独立董事郑志刚 √
12.03 独立董事李勇 √
1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3.01 非独立董事马振珠 √
13.02 非独立董事侯涤洋 √
13.03 非独立董事宋作宝 √
13.04 非独立董事孙祥云 √
13.05 非独立董事陈海山 √
13.06 非独立董事邹琼慧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14.00 应选人数(2)人
议案
14.01 非职工代表监事冯俊 √
14.02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登林 √
说明: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
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