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关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反担保措施的公告2019-01-12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19-00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反担保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艾特克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反担保措施的议案》,同意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艾特克”)变更反担保措施,并释放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
拉尔水务”)20%股权的质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的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艾特克在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
的 8,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融资担保。为维护本公司的利益,艾特克公司及其实际控
制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艾特克公司控股股东徐畅、吴爱君夫妇共同以反担保
保证人的身份为艾特克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艾特克公司与本公
司签订了《股权出质合同》,约定艾特克以其持有的阿拉尔水务的股权出质给公司作
为反担保,并已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在阿拉尔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股权出质登记
手续,出质股权 3,240 万元/万股,占比 40%,质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质权登记编
号:(阿工商内字)股质登记设字[2018]第 0062 号。
有关本次担保及反担保的具体事宜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
及 2018 年 9 月 1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编号为临 2018-028
及临 2018-033《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艾
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反担保变更的原因
近日,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环境”)拟以 1.704 亿元的价格
受让艾特克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水务 80%的股权。由于阿拉尔水务 40%的股权作为反担
保标的已出质给本公司,根据中化环境与艾特克协议约定,须在本公司同意解除 20%
股权质押并办理完成相关解质押工商登记手续后,艾特克方可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转至其指定银行账户。经本公司与艾特克协商,为促进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的顺利实
施,也为降低本公司为艾特克的担保金额,在艾特克承诺偿还包商银行部分借款的
前提下,本公司同意解除对阿拉尔水务 20%的股权质押,同时双方签署协议约定变
更反担保的相关实施措施,以消除本公司解除部分质押权产生的风险。
三、关于反担保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确认,在本公司办理阿拉尔水务 20%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前,将一个账户
余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账户交由公司共管,使该账户在艾特克完成约定的
还款义务及质押手续之日前处于公司的监管中。
2、本公司同意并承诺为解除阿拉尔水务 20%股权质押提供必要的决议文件,并
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3、艾特克同意当本公司解除股权质押手续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
义务,即将处于本公司监管的账户中的 4,000 万元人民币划转到包商银行,用于归
还艾特克在包商银行合同号为 2018100001THXD01LJ000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
的部分借款。
4、根据阿拉尔工商局的要求,在办理股权过户时,标的公司所有股权均需处于
无质押状态,为符合工商要求,公司同意按以下步骤配合艾特克办理变更反担保的
手续:1)暂时解除阿拉尔水务 40%股权质押;2)阿拉尔水务办理艾特克向中化环
境转让 80%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3)公司重新办理阿拉尔水务 20%股权质押手续。
5、上述手续全部完成后,本公司为艾特克提供的担保金额变更为人民币 4,000
万元,艾特克提供的反担保为阿拉尔水务的 20%股权。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公司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监管其银行账户的
前提下,释放其全资子公司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20%股权的质权,不会损害公
司利益,我们同意其变更反担保措施,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应继续密切关注艾特克
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监管其银行账户的前
提下,释放其全资子公司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质权,不会损害公
司利益,监事会同意其变更反担保措施,监事会也将继续对其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
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六、备查文件
1、艾特克与中化环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2、公司与艾特克关于关于变更反担保措施的协议
3、由本公司监管的账户收款凭证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实施进度,持续披露公司为艾特克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情
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