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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兴纸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1-14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0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七届董
事会十九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

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板纸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控股(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
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景兴控股(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求,景兴控股(马)公司
拟与进出口行签订合同号为(2022)进出银(浙信合)字第 2-079 号《借款合同》,
向进出口行申请不高于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境外投资固定资产类贷款,贷款期限
为 72 个月。公司向景兴控股(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景兴板纸公司的部分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具体担保方式、金额及期限等以实际签
订的合同内容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本事项经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 万美元
    3、法定代表人:朱在龙
    4、成立日期:2019 年 3 月 22 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地址:马来西亚雪兰莪州瓜拉冷那区
    7、经营范围:造纸原料、再生纸制造和销售。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9、经营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022,322,561.23 元,
负债总额为 255,713,159.65 元,净资产 766,609,401.58 元,该公司暂未开展经营

活动,2021 年 1-12 月净利润-1,566,696.27 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25.01%。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560,833,655.61 元,
负债总额为 766,455,390.43 元,净资产 784,378,265.18 元,该公司暂未开展经营
活动,2022 年 1-9 月净利润-5,959,480.55 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49.75%。


    三、关于银行贷款的特别约定
    景兴控股(马)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借款用于固定资产

投资,根据借款合同,景兴控股(马)公司应在取得进出口行的项目贷款后足额一
次性将借款本息归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景兴控股
(马)公司的借款余额为 22,649.20 万元。景兴控股(马)公司将在收到进出口行
的贷款后根据实际向公司的借款余额归还本息。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景兴板纸公司拟为景兴控股(马)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马来项目的建设
投入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对象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
可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景兴控股(马)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

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兴
板纸公司为景兴控股(马)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其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景兴板纸公司为景兴控股(马)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对外

担保事项有利于景兴控股(马)公司顺利实施项目建设,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9,740.00万元(不含为
合 并 报 表范 围 内的 子 公司 提 供的 担 保) 、公 司 对控 股 子公 司 的累 计 担保 余 额 为
21,526.32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2021.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5.74%、3.96%

和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4、拟与进出口行签订的合同号为(2022)进出银(浙信合)字第 2-079 号的《借

款合同》,合同号为(2022)进出银(浙信保)字第 2-037 号的《保证合同》,合同号
为(2022)进出银(浙最信抵)字第 2-010 号、(2022)进出银(浙最信抵)字第
2-011 号、(2022)进出银(浙最信抵)字第 2-012 号的《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