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19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认真核查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在认真调
查了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
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风险投资,是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情形下做出的,有利于拓宽投资种类,优化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已经建立健全《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审
批权限、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
(3)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符念平、陈天助、方彬福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