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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猫股份:黑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中业绩考核对标企业龙蟠科技、雅化集团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以及
阳煤化工、西陇科学、德美化工存在特殊情况,不再具有对标的合理性,将其从
对标企业样本中剔除。
    2、本次调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

       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
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2506669元/股。此外,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工作调动后续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14.40万股,回购价格为2.2506669
元/股+2.2506669元/股*1.50%/365*实际持股天数;1人因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24.00万股,回购价格为2.2506669元/
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40万股,其中:14.40万股的回购价格为2.2506669
元 / 股 +2.2506669 元 / 股 *1.50%/365* 实 际持 股天 数 , 24.00 万 股的 回 购 价格 为
2.2506669元/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873,739.23元,全部为
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将变更为120人。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等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三、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解
除限售的情形。
    2、首次授予部分的121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9.60万股。
    3、本次解除限售的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方彬福、虞义华、骆剑明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