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众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
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后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程存秋 李志刚 张海升
2019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