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众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1-08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9-00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仅对财务报表格式产生影响,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
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将按财会
[2018]15 号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
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
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
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利润表“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
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