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0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公司股份激励骨干
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25 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含 2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刊登了《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对所有债
权人履行了公告通知的义务。同时,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9 日披露了《回购
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8)、8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9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8-093)、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8)、1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105)、1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109)。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
公告;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
金额等。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实施回购股份 13,901,53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230%,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13.67 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 11.2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76,700,634.57 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