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并列席参加股东大
会、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的维护了股
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报告期内监事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召开方式 审议通过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
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 1 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参股
1 通讯方式
第十三次会议 月 22 日 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案》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 2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2 通讯方式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
第十四次会议 月7日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全资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
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 4
3 现场方式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第十五次会议 月 25 日
自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18 年一季度报
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 5 《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苏州国轩 100%股权
4 通讯方式
第十六次会议 月 25 日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拟回购公司股份激励骨干员工的议
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
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 7
5 通讯方式 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第十七次会议 月9日
实施内容的议案》、《关于新增 2018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为参股公司中冶新能源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上海电
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 7
6 通讯方式 气国轩新能源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 月 31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2018
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 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7 通讯方式
第十九次会议 月 28 日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8 通讯方式
第二十次会议 月 25 日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终止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
案》、《关于子公司东源电器存续分立的议
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 12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9 第二十一次会 通讯方式
月7日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
议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
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
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
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相
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
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运
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
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
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
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规范;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
事项的评价客观、真实、公正。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核查和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交易双
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
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公司资金
被关联方占用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生产
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
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情况、日常
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
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司面临着更加有利的市场竞争环
境,但也面临着更多监管和更大的挑战,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
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证
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继续加强对重大投资、收购兼并、內部控制、公司
财务等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和保
障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
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