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8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2 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组织编制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 年配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0 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262,926,000.00 股新股。截止 2017 年 11 月 27 日,本公司已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260,230,819.00 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69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3,562,559,912.1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7,954,934.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34,604,977.38 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会验字[2017]5313 号《验 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9 年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0 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 1,85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截止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 1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0,00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0,617,924.5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819,382,075.47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8521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3、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1 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大众汽车(中国)投 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384,163,346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1 元。 截止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7,302,945,207.4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72,090,121.84 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30,855,085.62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 华振验字第 210118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7 年配股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59,560.68 万元,募集 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9,483.54 万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383.36 万元。 (2)2022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2 年半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394.97 万元(包含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362,955.65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 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9,496.45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2022 年 6 月 30 日余额为 1.30 万元。 2、2019 年可转换债券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8,261.20 万元,募集 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803.46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14,480.47 万元。 (2)2022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2 半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4,518.66 万元(包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2,779.86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841.64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2022 年 6 月 30 日余额为 0 万元。 3、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尚未实际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 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956.87 万元,募集资金账 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725,402.33 万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给第三方的相 关发行费用 1,359.96 万元。 (2)2022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2 年半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2,703.80 万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部 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2,703.80 万元,募集 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5,181.27 万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57,879.8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 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海通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1、2017 年配股 2019 年初,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轩汽车科技”)、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合肥国轩电 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材料”)、 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青岛 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和募 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配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 1302015419200341638 0.00 已销户 募投专户(2022 年 7 兴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499060100100182986 1.30 月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607503054 0.00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 58050078801600000060 0.00 已销户 中信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 8112301011300392983 0.00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34050146860700000790 0.00 已销户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高新区支行 20010012767766600000012 0.00 已销户 合 计 1.30 2、2019 年可转换债券 2019 年 12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包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 年 12 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 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34050149860800001977 0.00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 1302015419200358133 0.00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 8112301012300573267 0.00 已销户 合 计 0.00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 12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1 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轩电池、国轩电池材料、合肥 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 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 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银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2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 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 2022 年 6 月,公司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轩电池科技以及保荐机 构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188763859109 0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 340501488808000 2.55 合肥科农行高新区支行 200002681761666 23,132.17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支行 130201541920038 10,041.23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支行 130201541920038 94,616.54 中国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176766944401 145,054.89 中国农业银行新站高新区支行 120811010400584 147,790.37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340104016000114 39,777.52 8668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340501498608000 197,464.56 合 计 03299 657,879.81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7 年配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362,955.65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1《2017 年配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9 年可转换债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182,779.8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2《2019 年可转换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72,703.80 万元。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 1-3《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情况及原因 (1)公司将“合肥国轩年产 6 亿 A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年 产 4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 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 267,313.36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 自筹解决;将“青岛国轩年产 3 亿 A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青岛 国轩年产 2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产品类型由三元电池调整为磷酸铁锂 电池,项目总投资 103,561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其余资金由公 司自筹解决。 作为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技术创新。 随着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成功产业化、三元电池技术的突破,以及磷酸铁锂电 池性能的不断提升,并在高端乘用车领域成功应用,客户对公司高比能动力锂电 池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同时,自 2017 年以来,尤其是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乘用 车电池组的销售占比明显提升,呈现出乘用车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需求 两旺的局面,原募投项目设计产能和产品结构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因此, 为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结构变化需要,推动公司生产线由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 并巩固公司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2)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 轩全资子公司国轩汽车科技。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完成后,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金 额、建设内容、项目地址、项目实施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为进一步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实施质量,公司 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 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国轩汽车科技,国轩汽车科技注册地址位于合肥 包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业务定位为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测、服务与咨询, 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考虑公司项目运作需要,本次变更实施主体有利 于加速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和实施质量。 (3)公司终止“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26,081.57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 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实施以来,全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动力锂离子电池 市场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随着补贴政策的逐步退坡以及锂电池行业发展日渐成 熟,持续扩大生产规模、加速技术进步、提升品质已成为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企 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为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公司聚焦动力电 池主业,专注电池及核心原材料研发扩产,降本提效,同时,公司通过非公开行 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集团作为国际知 名汽车制造商,在汽车研发制造上优势明显,双方将以股权为纽带,发挥各自优 势,实现双方在新能源电池业务领域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为了避免项目投资 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活动。 (4)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配股募投项目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已 全部投资建设完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 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严控工程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 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 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时,募集资金在银行 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5,233.70 万元(包含尚 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公司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变更为“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 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 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与大众中国达成战略合作后,双方开展了全面合作,截止目前公司已收 到大众标准电芯定点函,其中包括三元和磷酸铁锂标准电芯定点,将配套大众最 新平台的新能源车型,同时也适用于 MEB 平台。2021 年受新能源汽车高速增长 的推动,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累计 154.5GWh,同比累计增长 142.8%,其中磷酸 铁锂占比超过 51%。为了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未来战 略发展规划,同时鉴于原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土地规模已不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若继续按原计划推进实施可能会增加建设成本、能耗支出、人力成本和场地维护 等多方面的费用支出,项目实施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 轩电池科技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上述变更完成后将加快项目投 资建设,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决策程序 (1)2018 年 7 月 9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2)2018 年 12 月 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3)2020 年 12 月 24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 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4)2022 年 4 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除上述变更,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 其他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2年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在前期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已做详细说明并披露。 2、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 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1: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2:2019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 1-1: 2017 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353,460.50 3,394.97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711.12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7,711.12 362,955.65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7.45%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报告期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状态日期 效益(注 1) 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4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 是 90,000.00 90,000.00 0 90,934.29 101.04% 2019 年 12 月 — — 否 池产业化项目 2.青岛国轩年产 2GWh 高比能 是 50,000.00 50,000.00 0 50,991.78 101.98% 2019 年 12 月 — — 否 动力锂电池项目 3.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年产 3 亿 A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 是 50,000.00 50,000.00 0 51,096.47 102.19% 2019 年 12 月 — — 否 化项目 4.年产 10,000 吨高镍三元正极 材料和 5,000 吨硅基负极材料 是 50,000.00 50,000.00 0 50,939.36 101.88% 2021 年 6 月 — — 否 项目 5.年产 21 万台(套)新能源汽 是 30,000.00 28,699.04 0 28,699.04 100.00% 2020 年 12 月 — — 否 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 6.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 不适用,该项目已于 是 25,000.00 459.59 0 459.59 100.00% — — 不适用 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2021 年 2 月终止 7.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 是 58,460.50 58,460.50 683.85 60,876.82 104.14% 2021 年 6 月 — — 否 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 否 不适用 26,081.57 0 26,247.17 不适用 — — — 不适用 投项目) 9.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 否 不适用 2,706.80 2,711.12 2,711.12 不适用 — — — 不适用 集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3,460.50 356,407.50 3,394.97 362,955.6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353,460.50 3,394.97 362,955.6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无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无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公司将“合肥国轩年产 6 亿 A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年产 4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 更情况 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无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4,028.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以募集 置换情况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4,028.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配股项目和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暂时 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止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公司配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 金额及原因 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严控工程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 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时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2,706.80 万元 (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不适用 向 (1)2021 年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在前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已做详细说明并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2)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问题或其他情况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注 1:公司配股募投项目(不含补充流动资金)均由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负责实施,系新增产能项目,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 1-2: 2019 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181,938.21 14,518.66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526.90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526.90 182,779.86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89%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注 2) 承诺投资项目 1.南京国轩年产 15GWh 动力电 池系统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 是 90,000.00 79,806.28 2,032.49 79,806.28 100.00% 2020 年 12 月 — — 否 (一期 5GWh) 2.年产 2GWh 动力锂电池产业 是 56,938.21 55,487.41 0 55,487.41 100.00% 2020 年 12 月 — — 否 化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35,000.00 35,000.00 — 35,000.00 100.00% — — — 不适用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 否 不适用 12,526.90 12,486.17 12,486.17 不适用 — — — 不适用 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1,938.21 182,820.59 14,518.66 182,779.86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合计 181,938.21 182,820.59 14,518.66 182,779.8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无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无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无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无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5,906.9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以募集 置换情况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5,906.9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配股项目和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暂时 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止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 金额及原因 用监督和管控,通过严控工程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时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12,526.90 万元(包 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不适用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2: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不含补充流动资金)均由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负责实施,系新增产能项目,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 1-3: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723,085.51 72,703.8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32,278.38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32,278.38 72,703.8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3.61%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 不适用,该项目已 是 532,464.78 3,462.56 3,462.56 3,462.56 不适用 — — 是 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于 2022 年 5 月终止 2.国轩材料年产 30,000 吨高镍 否 100,000.00 100,000.00 5,776.80 5,776.80 5.78% 2024 年 12 月 — — 否 三元正极材料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90,620.73 90,620.73 57,650.00 57,650.00 不适用 不适用 — — — 4.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 否 不适用 532,278.38 5,814.44 5,814.44 1.09% 2023 年 09 月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23,085.51 726,361.67 72,703.80 72,703.8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合计 723,085.51 726,361.67 72,703.80 72,703.8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无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无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公司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变更为全资子 更情况 公司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无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无 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无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无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继续用于承诺投资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本报告期实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资金总额(1) 际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 4Gwh 高比能 合肥国轩年产 6 亿 Ah 动力锂电池产业化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 90,000.00 0 90,938.45 101.04% 2019 年 12 月 — — 否 项目 业化项目 青岛国轩年产 2Gwh 青岛国轩年产 3 亿 A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 50,000.00 0 50,991.78 101.98% 2019 年 12 月 — — 否 项目 业化项目 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 26,081.57 26,247.17 不适用 不适用 — — 不适用 设项目 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年产 20GWh 大众标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 532,278.38 5,814.44 5,814.44 1.09% 2023 年 09 月 — — 否 准电芯项目 业化项目 2017 年配股及 201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年可转换债券已结项 15,233.70 15,197.28 15,197.28 — — — —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 的募投项目 合计 - 713,593.65 21,011.72 189,189.12 — — — — — (1)作为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技术创新。随着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成功产业 化、三元电池技术的突破,以及磷酸铁锂电池性能的不断提升,并在高端乘用车领域成功应用,客户对公司高比能动力 锂电池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同时,自 2017 年以来,尤其是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乘用车电池组的销售占比明显提升,呈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现出乘用车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需求两旺的局面,原募投项目设计产能和产品结构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 因此,为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结构变化需要,推动公司生产线由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并巩固公司技术领先优势,更好 的回馈投资者,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内容。2018 年 7 月 9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时,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进行了公告。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2)“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以来,全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动力 锂离子电池 市场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随着补贴政策的逐步退坡以及锂电池行业发展日渐成熟,持续扩大生产规模、加 速技术进步、提升品质已成为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为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公 司聚焦动力电池主业,专注电池及核心原材料研发扩产,降本提效,同时,公司拟通过非公开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大 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集团作为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商,在汽车研发制造上优势明显,双方将以股权为 纽带,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双方在新能源电池业务领域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为了避免项目投资风险,保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0 年 12 月 24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公司与大众中国达成战略合作后,双方开展了全面合作,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大众标准电芯定点函,其中包括三元 和磷酸铁锂标准电芯定点,将配套大众最新平台的新能源车型,同时也适用于 MEB 平台。2021 年受新能源汽车高速增 长的推动,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累计 154.5GWh,同比累计增长 142.8%,其中磷酸铁锂占比超过 51%。为了满足新能源 汽车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同时鉴于原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土地规模已不能满足项目建设需 要,若继续按原计划推进实施可能会增加建设成本、能耗支出、人力成本和场地维护等多方面的费用支出,项目实施存 在较大难度。因此,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 更为“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科技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上述 变更完成后将加快项目投资建设,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2022 年 4 月 27 日,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4)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配股募投项目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已全部投资建设完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 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严控工程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 募集资金。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 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时,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为更合理地使 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5,233.70 万元(包含尚未 支付的合同尾款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2 年 4 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