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9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
确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项
目和产品订单由双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
2、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
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本次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轩高科”)与苏美达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股票代码:600710.SH,股票简称:苏美达)于 10
月 9 日在江苏南京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在电
力工程特别是储能领域积极探索,深入开展全方位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双方的市场协同和共赢发展,打造示范项目,推动中国绿色
能源产业发展。
本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公司将根据后
续具体推进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 198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30,674.9434 万元
成立日期:1996 年 6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杨永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
施工;离岸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
制造;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对外承包工程;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接受
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工程管理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开信息,苏美达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直接持有苏美达 34.10%的股权。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苏美达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正常业务往
来外,在产权、其他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苏美达是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国机集团的重要成员,致力于打造数字化驱动的
国际化产业链和供应链,成为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双循环标杆企业。截止 2021
年底,苏美达拥有 41 家海外分支机构,业务市场覆盖全球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
2021 年营业收入为 1,686.82 亿人民币,进出口总额达 134.65 亿美元。其信用状
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为推动、落实并深化苏美达、国轩高科的交流合作,本着“强强联合、优势
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双方战略合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开展储能业务合作
(1)积极推进国内储能项目合作
国轩高科在储能领域有成熟的解决方案和丰富的项目经验,苏美达在电厂、
数据中心和高端装备制造行业有较强的渠道优势和投融资能力。基于双方的优势
资源,可在“绿能、节能、储能”领域加强双向合作,着力开发大型集中式储能、
移动电源车、电池银行等储能市场,积极推进意向项目的尽快落地。
苏美达支持国轩高科参与其所涉及的储能项目,在同等条件下,苏美达按照
同等优先原则选用国轩高科的产品及服务。针对国轩高科开发的储能项目,可联
合苏美达共同实施,以此推动双方尽快开展示范项目合作。
(2)共同开拓海外储能市场
基于苏美达在海外发电机组市场的渠道、设备集成能力和售后服务网络,以
及国轩高科在储能领域的生产、研发优势,双方积极推进在海外家储、工商业储
能市场以及光柴储集成项目的深度合作,致力于共同打造储能产品和绿色能源解
决方案。
(3)加强出口业务的商务合作
苏美达在北美、非洲、欧洲以及东南亚国家有着丰富的机电产品出口贸易经
验,不但积累了较强的出口商务能力和物流成本优势,并锻炼了一支专业、高效
的团队。国轩高科正处于动力电池和储能产品海外业务的高速发展阶段,面临着
大量的出口商务和技术服务工作。本着“专业专注,协作共赢”的发展理念,双方
可加强在产品出口业务上的商务合作,苏美达充分发挥出口贸易优势,为国轩高
科提供出口一体化服务方案。
双方于未来三年内,总计合作储能项目预计 10GWh(具体以实际订单交付
为准)。
2、海外建厂提供海外融资服务解决方案
国轩高科正积极布局海外制造,苏美达有丰富的海外融资服务能力。双方立
足长远合作愿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彼此赋能,共同探讨项目融资方案,实现双
赢。
3、开展党建文化、品牌建设等领域的交流互鉴
双方在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框架下,深入开展党建文化、品牌建设等方
面的交流互鉴。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意见。除关于保
密义务的约定外,其他条款不构成对对方的承诺或附带法定义务。双方在后续洽
谈中,将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变化,不断完善合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
合作模式和合作内容,待实施具体项目合作时,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各自履
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应另行签署正式的项目合作协议,以规约各方在项目合作中
的具体权利义务。
2、本协议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为 3 年。协议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续期。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签署的框架性合作
协议,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旨在表明双方在储能领域建立长
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意愿,并促进双方的市场协同和共赢发展。本次
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储能领域的市场拓展力,加快公司国际化步伐,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
务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
确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项
目和产品订单由双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具体的
交易细节需要双方在订单合同中另行约定;
2、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
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苏美达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