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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轩高科: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融
     资机构等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融资租赁
     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担      担保额度                     担保
                              授信单位                     担保期间             合同签订
号     保方      (万元)                     方式
                                                                          《最高额保证合同》
                             恒丰银行股份              主债务合同项下债
                                            连带责任                      (合同编号:2022 年
1                30,000.00   有限公司合肥              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合肥国轩                              保证担保                      恒银合高保字第
                             分行                      起三年
      高科动力                                                            010101 号)
      能源有限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              主债务合同项下各   《最高额保证合同》
                                            连带责任
2                59,000.00   有限公司合肥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合同编号:2022 年
                                            保证担保
                             蜀山支行                  之日起三年         司保字 22G098 号)

      合肥国轩
      高科动力                                                            《保证合同》(合同
      能源有限                                         自主合同项下承租
                             光大金融租赁   连带责任                      编号:光大金融租赁
3     公司、南   20,000.00                             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京国轩电               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                      (2212)保字第 22-
                                                       满之日起两年
      池有限公                                                            00011 号)
          司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
      国轩新能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浦东发展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源(庐                              连带责任                      ( 合 同 编 号 :
4                10,000.00   银行股份有限              起至该债权合同约
      江)有限                              保证担保                      ZB580620230000000
        公司                 公司合肥分行              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1)
                                                       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58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 56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
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各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公司将
与担保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59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
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
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
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
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
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
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27,480,339,180.01          39,790,044,148.17

      总负债                  19,429,428,239.51          26,557,534,697.45

      净资产                   8,050,910,940.50          13,232,509,450.72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0,106,119,249.26          12,735,028,033.34

      净利润                        7,461,457.58            282,268,837.75


    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04 月 01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时代大道 5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能系统的研
发、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轩”)100%股权。
    南京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4,571,189,083.81         4,905,971,165.43

       总负债                     1,710,090,921.17         2,024,118,180.14

       净资产                     2,861,098,162.64         2,881,852,985.29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619,789,253.11         1,576,651,468.25

       净利润                       12,701,228.88             11,482,763.97


    南京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5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兴无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城西大道 11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锂离子电池的研发、销售,新能
源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制造;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 方可经营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江国轩”)100%股
权。

    庐江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3,276,370,278.70           5,278,062,273.17

      总负债                   2,055,053,585.68           3,987,687,501.98

      净资产                   1,221,316,693.02           1,290,374,771.19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825,333,547.49           2,599,808,021.76

      净利润                     159,432,125.16              65,253,451.47


    庐江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 年恒银合高保字第 010101 号)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的编号为 2022 恒银合授字第 0101 号《授
信额度合同》及其项下实际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
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
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
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
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 年司保字 22G098 号)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在约定期间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
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9,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之本金以及基于主债权
之本金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光大金融租赁(2212)保字第 22-00011 号)

    出租人:光大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署编号为光大金融租赁(2212)回字第 22-00011
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全部附件。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逾期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手续费、风险抵押金、名
义货款、其他应付款项、出租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4、《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5806202300000001)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
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人
民币 4,082,756.00 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2,758,308.9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6.89%。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
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16,061.00 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74,436.8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
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已签署的各项担保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