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融 资机构等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融资租赁 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担 担保额度 担保 授信单位 担保期间 合同签订 号 保方 (万元) 方式 《最高额保证合同》 恒丰银行股份 主债务合同项下债 连带责任 (合同编号:2022 年 1 30,000.00 有限公司合肥 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合肥国轩 保证担保 恒银合高保字第 分行 起三年 高科动力 010101 号) 能源有限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 主债务合同项下各 《最高额保证合同》 连带责任 2 59,000.00 有限公司合肥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合同编号:2022 年 保证担保 蜀山支行 之日起三年 司保字 22G098 号) 合肥国轩 高科动力 《保证合同》(合同 能源有限 自主合同项下承租 光大金融租赁 连带责任 编号:光大金融租赁 3 公司、南 20,000.00 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京国轩电 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 (2212)保字第 22- 满之日起两年 池有限公 00011 号) 司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 国轩新能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浦东发展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源(庐 连带责任 ( 合 同 编 号 : 4 10,000.00 银行股份有限 起至该债权合同约 江)有限 保证担保 ZB580620230000000 公司 公司合肥分行 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1) 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58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 56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 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各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公司将 与担保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59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 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 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 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 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 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 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27,480,339,180.01 39,790,044,148.17 总负债 19,429,428,239.51 26,557,534,697.45 净资产 8,050,910,940.50 13,232,509,450.72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0,106,119,249.26 12,735,028,033.34 净利润 7,461,457.58 282,268,837.75 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04 月 01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时代大道 5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能系统的研 发、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轩”)100%股权。 南京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4,571,189,083.81 4,905,971,165.43 总负债 1,710,090,921.17 2,024,118,180.14 净资产 2,861,098,162.64 2,881,852,985.29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619,789,253.11 1,576,651,468.25 净利润 12,701,228.88 11,482,763.97 南京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5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兴无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城西大道 11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锂离子电池的研发、销售,新能 源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制造;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 方可经营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江国轩”)100%股 权。 庐江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3,276,370,278.70 5,278,062,273.17 总负债 2,055,053,585.68 3,987,687,501.98 净资产 1,221,316,693.02 1,290,374,771.19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825,333,547.49 2,599,808,021.76 净利润 159,432,125.16 65,253,451.47 庐江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 年恒银合高保字第 010101 号)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的编号为 2022 恒银合授字第 0101 号《授 信额度合同》及其项下实际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 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 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 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 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 年司保字 22G098 号)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在约定期间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 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9,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之本金以及基于主债权 之本金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光大金融租赁(2212)保字第 22-00011 号) 出租人:光大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署编号为光大金融租赁(2212)回字第 22-00011 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全部附件。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逾期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手续费、风险抵押金、名 义货款、其他应付款项、出租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4、《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5806202300000001)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 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人 民币 4,082,756.00 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2,758,308.9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6.89%。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 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16,061.00 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74,436.8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 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已签署的各项担保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