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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张铜: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0-10-26  

						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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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ST 张铜 公告编号:016

    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

    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

    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洪铭君 董事 工作出差 张万旗

    黄泰岩 独立董事 工作出差 肖今声

    张永爱 独立董事 工作出差 肖今声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韩大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义良先生(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姚晓黎女士声明:保证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1,024,244,023.41 787,703,219.14 3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2,194,961.22 -230,596,070.06 81.70%

    股本(股) 396,000,000.00 396,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0.11 -0.58 81.70%

    2010 年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 年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563,406.52 -79.22% 18,995,912.25 -2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584,786.35 30.41% -71,598,891.16 49.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2,918,038.50 -46.3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 - 0.03 -46.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30.43% -0.18 49.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30.43% -0.18 49.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15% 46.67% -39.84% 6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20.93% 62.89% -62.88% 11.0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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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63,80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41,985,291.90 违约金、罚息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0,686.5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82,361,166.8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06,541.46

    合计 41,412,446.9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1,27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顾洁 1,928,790 人民币普通股

    左希瑾 1,539,9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卫东 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康保 1,3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彭洪万 1,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逸华 9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余磊 946,200 人民币普通股

    崔兆成 898,82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建新 741,099 人民币普通股

    张圣盛 6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三方签订协议,根

    据协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正式下达前提下,恒丰银行贴现大华公司票据纠纷对应的公司连带

    责任 5000 万元由资产经营公司承担。

    2、公司与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高新”) 、资产经营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经济服务中心签署的《关于

    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债权转让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正式

    下达前提下,公司大股东中国高新、二股东资产经营公司已于2010 年6 月7 日将张铜系欠高新张铜款项3236 万元汇入共管

    账户。

    根据上述协议,公司本期将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8236 万元转回,增加公司本期利润8236 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自2008 年8 月起已处于停产状态,这些情况已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为经营得以持续,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公司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书》,拟向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江苏沙钢集团有限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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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拥有的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63.79%股权。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0 年5 月20 日经中国证监会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会后事项正在进行中,截止财务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批准文件,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08 年6 月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苏证监立通字[2008]1 号),公司因涉嫌违反

    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立案调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江苏证监局的正式调查处理结果。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公司此次资产重组如在2010 年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江苏沙

    钢集团有限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措施促成并配合公司,按照经审计的公司现有全部业务所对应的资产价值以等额现金置换。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无 无 无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中国高新投资集

    团公司、杨舍镇

    资产经营公司

    1、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高新张铜应收江苏

    张铜集团有限公司、江

    苏大华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张家港市大华铜业

    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新

    天宏铜业有限公司、沭

    阳凯尔顺铜制品有限公

    司往来余额为

    302,361,166.86 元。根据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及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

    经营公司等在高新张铜

    资产重组中所达成的协

    议,中国高新投资集团

    公司及张家港市杨舍镇

    资产经营公司承诺在高

    新张铜此次资产重组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后,按原值有

    偿受让上述债权中的

    252,361,166.86 元;根据

    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

    营公司出具的《承诺

    函》,如高新张铜此次资

    产重组在2010 年11 月

    重组完成后履行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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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日前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张

    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

    公司将承担高新张铜向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因票据贴现,

    票据到期后出票人无力

    承兑,高新张铜负连带

    偿付责任所形成的债务

    本金5,000.00 万元。2、

    高新张铜因背书转让商

    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

    后出票人及贴现人无力

    偿还,高新张铜负连带

    偿付责任,应连带偿付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原债权人深圳发展银

    行南京分行)垫付的本

    金98,109,000.00 元及相

    应利息。根据高新张铜

    与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

    经营公司、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协

    议书》,如高新张铜此次

    资产重组在2010 年12

    月31 日前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

    营公司自愿在高新张铜

    此次资产重组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文件下达后,一次性

    支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公司8,500.00 万元,即

    代高新张铜向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公司履行完上

    述债务的全部清偿责

    任。根据张家港市杨舍

    镇资产经营公司出具的

    《承诺函》,如高新张铜

    此次资产重组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张家港市杨舍镇资

    产经营公司将承担高新

    张铜因上述负连带偿付

    责任所产生的损失不超

    过10,000.00 万元。

    发行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对201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业绩亏损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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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亏损(万元): 13,000 ~~

    2010 年度净利润的预计范围

    预计公司2010 年度业绩亏损13000 万元以上。

    2009 年度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3,230,121.2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正在进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2010 年度业绩预测有以下3 种可能:

    1、保持公司目前现有状态不变的情况下,公司预计2010 年度亏损13000 万元~14000 万元。2、

    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0 年12 月31 日前未能完成且股东方承诺及相关协议将过期的情况下,

    预计最少亏损额为5.4 亿元。3、如在2010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

    以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实际的业绩状况对公司2010 年度业绩进行调整。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