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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 莱 特: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专项意见2018-12-15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柴国生先生关于维持控制权的承诺不属于法定承诺,
其提请变更承诺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
行》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承诺事项,并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
            刘由材                 程   杨                  肖   访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