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雪 莱 特: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1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
特”)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的通知,获悉其与广州启录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柴国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000 万股(约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3%)转让给广州启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
广州启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战略投资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双方相关情况
    (一)受让方
    1、公司名称:广州启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50582690A
    3、公司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中路 555 号 214 号铺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程浩
    6、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教育咨
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
    广州启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二)转让方
    1、姓名:柴国生,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国生持有公司股份 240,352,93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0.90%。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转让方):柴国生
    乙方(受让方):广州启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1、在 2019 年 2 月 28 日前,甲方拟将其持有的雪莱特 5,000 万股无限售可
流通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3%)转让给乙方,乙方成为雪莱特战略股东。
具体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另行约定。
    2、甲方支持并欢迎乙方成为雪莱特战略投资者,支持乙方推荐的人选加入
董事会。
    (三)诚意金
    为彰显乙方的诚意,各方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开立共管帐户,并汇入一定
的金额作为本交易的诚意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尽职调查
    在签署本协议后,乙方有权指定相关中介机构对雪莱特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法
律、财务、商业领域在内的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期限为签署本协议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雪莱特股份存在任何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定的限制转让的事项或雪莱特存在任何可能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的事项,
乙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次交易,甲方须在乙方提出终止本次交易的通知发
出之日当日全额返还诚意金。
    (五)声明与保证
    1、交易各方声明与保证其拥有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及其作为一方当事
人的所有交易文件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和授权。
    2、甲方向乙方声明与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甲方是雪莱特股份之合法所
有者,有权处分雪莱特股份。在股票过户之日,甲方持有的转让雪莱特股份如有
质押或限制的需解除。

                                   2
    3、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
    (1)乙方应积极支持雪莱特各项业务发展,整合可与雪莱特协同匹配的优
质资源,做大做强雪莱特;
    (2)乙方保证其为签署本协议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
为真实、完整的。
    (六)交易涉及的税负
    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相关纳税义务和税务责任,由甲乙双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
的规定各自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任何一个或多个事件都将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
    (1)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的条款,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
何义务,且在收到其他一方要求改正的书面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未能改正上述
违约或不履约行为;
    (2)本协议任一方的声明或保证在任一实质方面被证明是虚假的或具误导
性的。
    2、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失
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八)保密
    除当法律上要求或/和遵守相关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外,本协议任何一
方同意就本协议所包含的信息保守秘密。
    (九)其他
    如本协议有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未尽事宜,
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州启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
有利于公司获取更多发展资源,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并提升
公司抗风险能力。

                                  3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具体事
项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方案尚未确定,能否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国生累计被质押股份 239,210,000 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99.52%。鉴于柴国生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触发违约
条款,存在被动平仓可能,本次股份转让的时间及转让股份数量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如本次股份转让顺利完成过户,则柴国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190,352,9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7%;柴国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2,266,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2%。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可获得部分现金对价,其将
积极偿还个人债务,有利于降低其股权高比例质押融资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
本次股份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




                                   4